领域:医疗保障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11-26
您好,女职工生育住院费用医保内报销:三级医院报销上限4200元,二级医院报销上限3300元,一级医院报销上限2000元,根据青医保办发(2019)6号文,调整以下三级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由4200元调整到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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