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社保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时间:2021-09-09
一、养老服务政策 1.高龄补贴政策。目前,我区高龄补贴政策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2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为每人每月1800元。 2.为全区近500名60-79岁以上特困和低保老人每月发放80元补贴。为全区7万余名60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为全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150元。 3.在5个街道分别建设1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服务家庭床位、康复保健、长托日托、助餐送餐、助洁助浴、文化娱乐等基本功能。家庭养老床位主要服务于居家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人,对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同步实施适老化改造。 4.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为全区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发放定位手环。 5.建立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付出-积累-回报”的志愿服务机制,志愿者提供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为内容的服务项目,通过平台将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时间存进时间银行,当志愿者年老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 6.提升困境老人关爱水平。对收住我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每月收取基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费用之和不高于我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养老机构,按照每月16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降低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 二、社会救助政策 1.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自2021年1月起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同时还提高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2.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家庭938户1793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75人,实施临时救助239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2325万元。 3.创新开展了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开展了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实施了困难群众社会心理救助、“爱助困境老人”、困境儿童“微心愿”、等服务项目,建立了“‘益’呼百应”救助顾问团队和“红哨子”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系统,打造“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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