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积极鼓励我区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近期崂山区研究出台了《崂山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和《崂山区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产业规划与发展部部长 周志芳
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洋
欢迎2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杨局长介绍《崂山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的相关情况。
杨洋:各位媒体朋友、企业代表: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崂山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近日刚出台的《崂山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崂政办发〔2023〕7号)。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我区出台了《崂山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意见》(崂政发〔2020〕7号)。近几年,该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在推动我区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促进资本市场“崂山板块”扩容提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崂山区已累计落实上市企业专项扶持政策资金1.13亿元,惠及36家上市、拟上市企业。为进一步引导我区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经充分研究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相关政策,在借鉴国内发达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对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区直部门、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目前印发的“上市新政”。
二、主要内容
“上市新政”主要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首发上市补助。对崂山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以境内上市为例:按照与中介机构均签署正式协议且中介机构已入场开展工作,收到青岛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首发申请材料被交易所正式受理,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各给予补助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对于香港和境外上市也是根据相应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第二,上市公司迁址补助。对在境内外上市的青岛市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崂山区的,根据迁入时上市公司市值分别给予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补助。
第三,新三板挂牌补助。对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80万元补助。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企业首次挂牌直接进入创新层的,可合并获得230万元补助。
第四,股改补助。对崂山区企业以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为目的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企业报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或挂牌、上市成功后给予30万元补助。
第五,上市企业综合奖补。对崂山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完成首发上市的企业,五年内连续给予企业综合奖补政策。
第六,自然人股东综合奖补。自然人股东因企业首发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优化股权结构的,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予以一定奖补。
第七,再融资补助。对崂山区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包括配股、增发、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年度再融资额的0.3%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第八,中介机构服务奖励。对服务崂山区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保荐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每成功服务1家企业首发上市,分别给予中介机构服务团队最高10万元奖励。
第九,建立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从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上市服务、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等六个方面建立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同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三、主要亮点
一是政策可操作性更强。从北交所设立,到全面注册制的正式落地,再到境外上市新规,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步履不停,我区上市政策也与资本市场改革步伐相适应,既保留了过去好的政策做法,又克服了过去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某些条款与企业上市发展现状及其他相关政策不相匹配等问题,支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例如企业家人才奖励由原来的分阶段单独申请,改为与首发上市补助一同申请,避免企业多次提报申报材料。
二是政策惠及面更广。政策覆盖了从企业股改、新三板挂牌、上市、再融资等与拟上市及上市企业相关的各个方面,涵盖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港交所及境外交易所等多个板块。此外,在全市首先提出对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及对服务企业上市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同时,首次提出打造支持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上市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切实为拟上市企业保驾护航。
三是政策支持力度更大。企业首发上市补助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至最高1500万元,其中,企业家领办人才奖励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上市企业综合奖补进一步提升了奖补比例,并首次将上市公司在崂合并报表子公司并纳入奖励范畴,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为全市首创。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相关上市、拟上市企业全面知悉了解各项上市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严格抓好各项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地兑现,推动补助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杨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周部长介绍《崂山区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情况。有请周部长:
周志芳:企业家朋友们、媒体朋友,大家好!
近日,崂山区制定、印发了《崂山区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面,由我来向各位企业家朋友们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若干政策措施》制定背景
崂山区支持创投风投行业发展政策可追溯至2015年,借助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核心区政策优势,崂山区在2015年、2017年、2019年先后出台三版促进创投风投发展专项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投风投行业发展。
长期以来,崂山区聚焦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创投风投示范区。这一次,我们梳理并借鉴了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全国重点城市的政策,对标全国最高标准,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用百分百的诚意邀请创投风投机构来崂山投资,来崂山发展。
二、《若干政策措施》亮点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具备全国竞争力。创投风投资本政策敏感性较高,《若干政策措施》在往年政策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力求在未来五年具备全国竞争力,促进创投风投资本持续集聚崂山。
二是重点引导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崂山。不同于其他地区基金小镇仅以税收政策吸引私募基金注册落户的做法,《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崂山区新兴产业基础良好、双创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加大对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崂山区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崂山区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力量。针对创投风投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的痛点,制定干货支持条款。同时强调点面结合,找寻能够带动创投风投领域改革创新的关键突破点,支持打造更好创投生态。
三、《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及解释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政策内容、兑现程序、附则共三章18个条款,其中兑现程序和附则主要为解释性条款。政策内容在全面叠加《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额外给予8项支持措施,基本形成了覆盖创投风投机构“募投管退”发展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一)支持“募”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实缴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且符合一定条件的, 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 最高2000万元。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 给予5000万元奖励。同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管的基金符合一定条件的, 实缴资金可合并计算。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对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且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实际募资额的1‰给予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助力崂山区打造“四新”经济聚集区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且规模较大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区政府引导基金或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优先配资。
(二)支持“投”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青岛市辖区内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青岛市种子期项目和人才企业, 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将符合24条产业链发展方向的拟上市企业主体迁入青岛市,持股超过一定期限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按其对拟上市企业主体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崂山区辖区内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将符合崂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青岛市外项目引入崂山区,按项目市外实际到位额最高给予2‰奖励。
(三)支持“管”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实际管理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实际管理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在崂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第一个基金产品备案并开展第一次投资活动后,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崂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注册年度起连续5年内,按照其在崂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年租金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同时将结合管理私募基金规模、税收贡献、人才引进、业内影响力等维度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贡献指标,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5年区级综合贡献80%的奖补。
(四)支持“退”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支持S基金承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份额, 按照交易结算金额的1%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项目退出的,我们将结合私募基金实缴规模、税收贡献、投资崂山区企业情况等维度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贡献指标,按照贡献情况对私募基金给予市区两级综合贡献70%-90%的奖补。
下一步,金管委将会同区金融局做好《崂山区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宣贯落实,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广泛宣传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风投创投机构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周部长的介绍。接下来是记者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新华财经记者:请问崂山区在企业上市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推进举措,能否介绍一下上半年我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洋: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崂山区十分重视资本市场发展工作,全区企业上市氛围日益浓厚,企业上市积极性不断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崂山区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5家,股票18只,其中境内上市公司14家,约占全市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21%,数量全市领先。海尔智家、特锐德等5家企业市值超百亿元,占全市市值超百亿元A股企业总数的35%,排名各区市第一。今年上半年,崂山区抢占先机,成功推动洲际船务港交所上市,日日顺深交所过会,信芯微、青鸟软通辅导验收并报上交所,全市2023年新增的首家上市、过会、辅导验收企业均为我区企业,资本市场“崂山板块”持续扩容提质。
为持续推进崂山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崂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支持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崂山区资本市场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部门全程跟踪的工作体系。下一步将重点发挥领导小组在解决企业上市重大问题上的功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助企上市服务机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打造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从优化支持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涉诉案件协同保障机制、建立舆情应对工作联合机制等五个方面,在项目立项、政策落实、合法证明等问题上提供全流程管家式服务。
三是扎实推进后备企业培育。将各类优质“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做好企业上市日常宣传、引导、培训工作。今年,我们就组织企业参加“资本市场服务周”等资本市场专项培训10余场,邀请沪深北交易所等专业团队上门辅导拟上市企业20余次,引导、帮助和支持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禀赋和发展意愿的上市板块。
四是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充分调研我区企业上市实际和全国先进城市做法,特别是起草了刚才解读的上市新政策,以及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实施方案、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等措施文件,累计落实上市企业专项扶持政策资金1.13亿元,“真金白银”支持企业上市。成为2023年青岛市新增首家上市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崂山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确定的目标要求,落实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争取帮助我区更多优质企业尽快上市。
青岛早报记者:根据杨局长的介绍,崂山区本次政策在扶持力度上有了很大提高,除此之外,我们还注意到新政策里面对企业上市软性发展环境也有提及,比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洋: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上市是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是企业成长的过程而非终点,上市前的帮助和上市后的发展对企业也非常重要。扶持政策固然能够为企业上市带来财务成本的优势,企业能否上市更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的成长是否顺利,以及是否符合上市合规的相关要求。同时,上市后的市值管理、声域管理、业务拓展也非常重要。因此在本次政策制定中,除了进一步提高扶持力度的“硬办法”,还增加了帮助企业成长发展的“软环境”,对于上市企业在上市进程中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企业上市全程保驾护航,全方位营造良好的上市环境。
上市新政中新增的建立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现有崂山区资本市场发展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问题,组织推进全区资本市场发展工作。二是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重点筛选符合区域产业方向、主营业务突出、财务指标达到一定门槛的企业,统一归口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并对入库企业实施动态梯次管理,并及时提供中介、融资等金融服务。三是强化企业上市氛围营造。深入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授课培训、上门“把脉问诊”等形式服务企业上市,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四是打造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对有用地意向的(拟)上市公司优先给予供地支持,吸引优质企业入驻聚集区,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聚集效应。五是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强与辖区上市公司的联系交流,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高质量产业集群。
后续,崂山区资本市场领导小组会议将研究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通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优化支持企业上市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统筹推进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的培育指导,推进我区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中国日报记者:文件中提到的创投风投机构包括哪些机构呢?落地基金产品可申请落户奖励吗?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产业规划与发展部部长周志芳:
对于整个政策来说,创投风投机构是指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崂山区,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但对于每一项政策条款,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落户奖励、私募证券管理机构募资奖励、房租补贴、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综合贡献奖励,就要求申请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而投资奖励、退出奖励则可以以基金产品为主体来申请。
青岛日报记者:崂山区创投风投政策与青岛市创投风投政策是何种关系?奖励资金申报、审核流程是什么?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产业规划与发展部部长周志芳:崂山区创投风投政策的构成为“青岛市创投风投政策+崂山区额外8条支持政策措施”。首先为青岛市创投风投政策的配套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两级分担。崂山区额外8条支持政策措施是在青岛市创投风投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特色奖励条款,由崂山区遵照相关规定及精神组织实施。
(一)市级政策奖励资金部分
1.认定时间:每年度自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作为奖励年度。
2.申报时间:每年7月5日至20日(工作日)。
3.申报审核:市级发布申报通知后,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创投风投机构向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提报申请材料并转报,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核认定。
4.资金拨付:对创投风投机构落户、投资企业等奖励资金,市级资金拨付后,区级资金配套拨付。
(二)《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部分
1.认定时间:每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奖励年度。
2.申报时间:每年7月前后
3.申报审核: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创投风投机构向招商责任单位提报申请材料并转报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崂山区金融监管部门初审,报请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拨付。
主持人:谢谢周部长的介绍,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采访需要请会后继续与我们联系交流。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2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及企业代表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