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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连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近岸海域海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相对稳定,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06年,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验收。2007年,崂山生态区建设通过省预验收。
        一、健全和完善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
        (一)构建协调一致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强化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全区上下协同一致,广泛参与,有力促进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制定了生态文明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各有关单位也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全区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投资逐年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建成了供排水、供热、供气、污水与垃圾收集处理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二、生态区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夯实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将生态区建设与迎办“绿色奥运”、改善民生紧密结合,高标准规划建设了一批重点工程,城市环境功能持续提升:高新区热电厂已完成配套设施、蒸汽管网建设投入运行。实施张村河综合治理工程,过城河道水环境质量及两岸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完成了小麦岛截污工程,实现污水零排放,建设了麦岛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及沙子口片区管网、泵站配套工程。对前海一线排污点逐个排查清理、实施雨污分流,保障其水质稳定达标。制定并开始组织实施《青岛市崂山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崂山水库上游污水治理又被列入了2009年度市、区两级的重点实事项目。
        (二)生态农业焕发新的生机。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狠抓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管理,加大产地检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控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崂山茶、枯桃花卉、北宅果品等品牌效应也日渐凸显。
        (三)生态旅游显现魅力。形成了崂山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经济,并拉动了第三产业发展。一批以崂山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国际会展文化、生态农业旅游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度假项目开发,增强了生态旅游的生机与活力。
         (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编制完成了《崂山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和清洁生产。50余家企业通过ISO14001体系认证,20余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新能源建设取得突破,石老人健身区地热能和麦岛片改造海水能利用被列入国家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五)大力实施绿化工程。以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四荒造林、通道绿化等重点工程为突破口,提高植被覆盖率,辖区林木覆盖率达到59.91%。积极实施山体恢复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行为。开展二龙山、百花园、百雀林、毕家南山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域退化土地综合恢复治理率达到93%。
        (六)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乱圈乱占海域、破坏海岸带自然景观的违法行为。完成了“一线四点”项目海域清理工作,实施前海一线奥帆赛比赛海域环境整治。环保、市政、海洋、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一致,认真落实措施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全力以赴抓好前海一线综合整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期间,国家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和省环保局领导几度莅临我区污水处理厂和前海一线排水口等督察奥帆赛环境保障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七)人居环境更加和谐优美。结合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显著提高。全区已有60余家市级环境友好单位,有27个社区跨入了市级以上文明社区行列。
        三、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全面实施“十一五”环保规划,积极推进污染物减排。制定了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区30余个责任单位,纳入了区政府2008年120项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四个办法”, 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和项目。完成了张村河上游截污及全流域雨污分流方案调研。一批涉及治污减排的市政建设和重点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先后建成投入运行。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遏制污染。加大对“新、扩、改、迁”项目的规划环评约束。对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几年来,共拒批不符合规划定位、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50余个。2008年审批建设项目150项,总投资31.39亿元,环保投资占3.02%。验收或清查建设项目340项,同比提高46%。建设项目批复正确率、验收合格率等均达100%。
        (三)强化水、大气、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围绕饮用水源地和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区内54家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在23家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加强“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近年来,共淘汰燃煤锅炉70余台,加大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了冒黑烟问题。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等防治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工业园区、挂牌督办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热点、难点和突出环境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在全省最早完成普查数据向国家直报,受到省普查办的表扬。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与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预案,严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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