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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划
崂山区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
中国 青岛 崂山网站 www.laoshan.gov.cn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崂山区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
序 言
——“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发展是硬道理”。
发展山东经济,青岛是龙头,崂山是龙眼。巨龙能否腾飞,首先取决于龙头能否高昂。画龙贵在点睛,龙眼是否有神,关系到山东经济的生机与活力。
“发展以人为本”。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层次必然不断提升,这将导致经济核心逐步从物质层面转向精神层面,从而使得文化逐步从传统的社会领域更多地延伸到经济领域,文化发展也就表现为一个更高层次的经济问题。因此,文化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经济发展作为国家和区域总体发展中的一个侧面,是实现文化发展的基础性、手段性因素,脱离了文化背景,经济发展也就失去了灵魂。早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斯德哥尔摩提出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就已经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从当前世界发展的实际和趋势来看,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文化又从经济层面跃升为一个关系国家安全的政治问题。因此,文化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区域总体发展的核心。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
文化的发展繁荣需要时间积累,因此,它必然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不懈抓好的战略性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程的前提,就是要牢牢把握世界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正视区位实际,超前谋划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总体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1条 崂山区文化发展现状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区东部,总面积389.34平方公里,人口19.14万。辖设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4个街道办事处,146个社区居委会。区内含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拥有青岛石老人度假区和崂山风景区。近年来,崂山区按照挖掘整合崂山文化资源,培植推出崂山文化品牌,精心打造崂山文化名牌,唱亮叫响“文化崂山”的工作思路,推动了全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与文化产业持续发展,为全区文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1、文化基础设施。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终端、民办文化设施为辅助的“三级、四个层面”文化设施网络日趋完善。
(1)中心城区文化大项目林立。青岛市博物馆、海滨雕塑园、青岛国际啤酒城、山东省国际会展中心、崂山区世纪广场、颐中体育中心等一大批现代文化体育娱乐设施,以及正在建设之中的青岛大剧院、极地海洋世界、现代艺术中心等项目,使崂山区成为集观光、度假、健身、益智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度假区。
(2)基层文化设施日趋完善。建成区文化馆(图书馆)大楼,馆舍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文化馆设有群文展厅、多功能厅、声乐器乐琴房、健身房、乒乓球室、多媒体教室等;图书馆开设报刊阅览、图书外借、少儿阅览、电子阅览等服务窗口,馆内现有藏书11.2万册。全区共建起了4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76个达到市级先进标准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系统与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对接。金家岭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青岛市先进文化社区”,港西社区、小河东社区被评为“山东省先进文化社区”、“青岛市十佳书香社区”。以崂山绿石博物馆、根雕博物馆、黄河奇石艺展中心等为重点的民营博物馆已成“林立”之势,成为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
2、传统及现代文化资源。区内文化资源丰富,既有历史传统文化,又有现代特色文化。道教文化是崂山区域性文化中最闪亮与最广为人知的部分,崂山是道教传播重地,素有“道教全真天下第二丛林”的称誉。“九宫、八观、七十二庵”等名胜古迹引得古今中外名人逸士、名道高僧纷至沓来。山海文化是崂山的自然与人文相结合而被世代相传的文化积淀,它所反映的是崂山自然环境的稳定性、可依赖性与本地人传统观念形成之间的关系。现代文化主要包括以山、海、城、建筑等为主的景观文化;以青岛国际啤酒节为依托的啤酒文化,以崂山旅游文化节、国际茶文化节、中国动漫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为主要内容的节庆文化;以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驻区高校集中的校园文化等。
3、文学艺术创作。崂山是“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有着较为深厚的文化沉淀,以历史典故、文学著作、神话传说等为主的民间民俗文化为崂山区文学艺术创作奠定了基础。全区的文艺工作者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艺术大奖。先后出版了《崂山的传说》、《当代连环画精品集》、《崂山故事连环画》、《崂山古韵(音乐风光)VCD光盘》、《崂山摭拾》、《九水畅想》、《韵味崂山》、《二龙山的传说》、《二龙山奇观》、《赶小海》、《胭脂女》、《雪域追梦》等一批精品专著。
4、群众文化。一年一度的以民间广场文艺汇演、新年音乐会、民族音乐会等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每年组织举办各类特色及广场文化活动达100余场,与青岛市艺术演出机构共同打造的“山歌海韵·乡音乡情”流动舞台进社区、“情系山区·放飞希望”流动舞台进校园公益演出活动,已成为青岛市知名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其中,“情系山区·放飞希望”流动舞台进校园公益演出活动,荣获中国十大演出盛事最佳公益演出奖。全区高跷、秧歌、功夫扇、锣鼓等特色群众文艺队伍发展到177支,
5、文化遗产。区内古迹荟萃,存有大量的古遗址和古建筑,对研究道教及崂山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量丰富,已基本建立起以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崂山茶道、枯桃花卉种植技艺、孙家下庄舞龙、沙子口庙会、北宅樱桃种植技艺、沟崖高跷等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成功入围首批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区内有康有为墓、北魏石造像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清宫、上清宫、明道观等10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太和观、沧海观、塘子观等12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文化产业。全区文化产业核心经营单位已达389家,核心从业人员达6000余人,固定资产增加到4亿元,2005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达6.2亿元,占全区GDP的比重达3.8%。全区已基本形成以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为代表的核心文化产业群,以休闲娱乐、广告会展为代表的外围文化产业群,以文化用品、文化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代表的相关文化产业群。中少上扬中国青少年动漫基地、青岛因特天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崂山影视城、中鲁时空数字技术传播有限公司、青岛世纪金典汽车影院、新华书店文化大厦等一批文化大项目纷纷入驻,崂山区文化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第2条 崂山区文化发展的机遇与内在要求
1、机遇
(1)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导向为文化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国家、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推动文化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青岛市提出要加快推动产业战略转型,把现代服务业摆在突出发展的位置。
(2)快速发展的区域经济为文化建设提供了保障。2005年崂山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96.98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3.5亿元, 同比增长21.5%,区级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已进入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比重将大大提高,这必将给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极好的机遇。
(3)当代高新技术发展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现代科技已广泛运用于文化生产、服务、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了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和传统文化形态的更新。崂山区作为青岛最具亮点的现代化新城区,其实力雄厚的高新技术力量必将对文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产生巨大的助推作用。
2、内在要求
(1)崂山区虽然物质基础日渐雄厚,但土地资源空间日趋缩小,以大量占用土地空间为必要条件的工业型发展道路越走越窄,二产经济的相对贡献率逐步走低,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显得更加重要而迫切。文化因为对包括土地在内的物质资源依赖更少,正好符合了这一要求。因此,单就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而言,文化产业是我区最重要、最现实的产业培育方向。
(2)从区域发展的远景战略和保证区域经济可持续平稳增长的要求出发,及早把文化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已成为我区的当务之急。同时,从文化对物质资源依赖度低、转型和增长成本低、单位物质资源经济贡献率高“二低一高”的属性出发,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切实加快推动文化发展,这也是为良好的区域经济社会远景发展奠基的必然选择。
第二章 总 则
第3条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从崂山区域发展的远景战略需要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实施“文化立区”战略,以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主线,准确把握保障民族文化安全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的关系,抓住优化生态、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三个层面,用宽领域、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系统化的崂山大文化建设,长期稳步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第4条 战略路径
——坚持积极的宏观文化调控政策。政府不介入微观文化运作,只负责对文化发展的引导性宏观调控。根据崂山大文化体系建设需要,对各类文化活动实行动态激励扶持,实施差异化管理,始终保证政府在文化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坚持自主创新发展道路。把提高文化创新力作为全部文化发展及全区发展的核心,建立文化发展创新体系,实施文化创新工程,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始终追求文化发展的领先优势。
——坚持实施“蓄水养鱼”策略。按照“立足现实、适度超前,收补平衡、略大于收”的原则,建立文化发展财政专户,在财力收支上采取“多予、少取、激活”办法,推动崂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坚持实施“人才兴文”战略。树立人才是文化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和创业环境,为崂山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队伍保障。
第5条 总体目标
以“文化崂山”为总体方向,按照“精神丰富内涵,创意提升层次,概念创造价值”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人文文化与商业文化、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这两对关系,着力培养良好的文化发展生态环境和健康向上的社会意识,充分发挥文化的统领、支撑、带动、提升、凝聚作用,加快推动当前主导产业经济的优化升级,并加快形成优势文化产业集群,使之成为我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基础核心和支柱产业。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高效、便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很大提高,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份额达到10%以上,文化发展的综合实力居青岛市各区(市)首位,将崂山区建设成为“青岛中央文化区”、“半岛文化创意中心区”和“全国文化先进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丰富具有崂山地域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样式,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产业发展更具活力。重点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化娱乐等“四大文化产业”,不断完善具有崂山特点的文化产业体系,将崂山区打造成高档次休闲文化旅游中心、区域性艺术品生产交易中心、区域性动漫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
——文化市场更加繁荣。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市场机制在文化生产要素的配置中发挥主导性调节作用,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得到较好培育,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区域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依托“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山东省文化先进区”的文化凝聚力,充分发掘山海文化、道教文化、民俗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大力发扬旅游文化、啤酒文化、节庆文化及校园文化等现代文化,形成具有崂山特色的 “青岛中央文化区”。
第三章 文化事业
第6条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坚持以“三级、四个层面”(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终端,民办文化设施为辅助)为框架,到2010年,建立起功能完善的全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区广大群众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辖区内“十分钟文化圈”正式形成。
1、区级层面。
(1)坚持资源整合、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青岛博物馆、海尔科技馆、青岛大剧院、国际会展中心、颐中体育中心、极地海洋世界、现代艺术中心、青岛国际啤酒城等大型文化项目的功能优势,满足全区群众高品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2)崂山文化大厦。突出文化特色和人文品味,建设一处集图书借阅、影视娱乐、健身益智、艺术培训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标志性文化建筑,涵盖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青少中心、妇儿中心等多个公益性文化单位,树立区域文化的整体形象。
(3)崂山文化一条街。结合旧村改造和城区规划,在崂山区合适区域建设“崂山文化一条街”,重点引进一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培育发展古玩收藏、文化店铺等优势文化企业,形成一个集购物、观光、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区。
(4)文化馆。
——对照“国家一级馆”的标准与要求,加大投入,改善设施与综合服务功能,创建“国家一级馆”。
——将健身中心、多功能厅、舞蹈排练室、棋牌室等文化设施对全区居民开放,尤其要侧重向青少年、老年和残疾人群体开放,尽可能满足各方面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
——积极开展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参与国家、省、市常设群众文艺评奖等群文活动,推出一批反映社会发展的精品力作及理论研究文章。
——对文化馆内部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
——利用现有阵地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培训辅导、艺术展览等系列文化活动,努力形成一支梯级合理,门类齐全,分布均匀的社会文化工作队伍。
(5)图书馆。
——加强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实现采访、编目、流通及书目查询的全面自动化,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迎奥运”示范窗口形象,提高读者流通量,图书馆升级为“国家一级馆”。全区每百人公共图书藏量>300册。
——加强与市图书馆的沟通与交流,实现市、区馆际通借通还;加强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自动化建设,推广“图书馆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图书文献的通借通还。
——有计划、分步骤地整合和开发现有的图书、文艺作品、文物、音像、社会科学、史志、档案等文化信息资源,建立一批文化信息数据库,建设崂山数字图书馆。
——将崂山图书馆书目接入数字电视网络、崂山文化网,方便全区居民查询、借阅。崂山图书馆的持证读者,可以实施电话借阅。图书馆开展专题资料复印、内容摘抄等图书延伸业务。
——实施全区图书配送体系建设。由区图书馆作为配送中心,根据各街道、社区读者的不同要求,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入网,将图书定期、定量、分批配送到各街道、社区图书室,不断满足全区群众有书读、读好书的愿望与要求。
(6)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根据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不同需求,以资源配送的方式促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现新的提升。
(7)五条连线。在全国率先推行共享工程与公益文化单位、场所对接、与数字电视对接、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接、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接、与全市政务网对接的“五连线”模式,到2010年,建立起覆盖全区的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2、街道层面。
(1)加大投入,完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作用。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的室内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建有“五室一场”(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共享工程”数字阅览室、电影放映室和文化广场),其中,图书室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每年新增图书达2000册以上;“共享工程”数字阅览室电脑数量不少于4台。文化设施向街道居民开放,满足居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到2010年,全区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青岛市先进文化街道”创建率达100%。
(2)建立特色图书室。采取扶持政策,各街道根据各自不同的地域特色及优势产业,分别建成枯桃花卉图书室、北宅林果图书室、晓望茶文化图书室、沙子口渔业养殖图书室、沙子口军事图书室等20个特色图书室,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增收致富知识信息。
3、社区层面。
(1)以“文化家园”建设为目标,以实施全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为带动,促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实现新的提升。到2010年,全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覆盖率为95%,基本实现“居居有”的目标。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场所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三室一场”(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和文化广场),达到“市级先进标准”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占90%以上。
(2)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配套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必须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文化设施。
(3)鼓励街道、社区、社会将闲置房产、场所,通过租赁、经营等各种方法转型用于文化设施用途。
4、社会层面。
(1)倡导“公益文化社会办”,积极为企业、社会参与文化建设搭建平台,鼓励和扶持民间剧团、书画院等民办文化发展,引导社会投入公益文化建设,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社会文化基础设施。
(2)推动崂山“民营博物馆”业发展。重点抓好以青岛滢海大厦、黄河奇石艺展中心、金石馆、绿石博物馆等为代表的民营博物馆建设,形成由点到面、连线成片、全面推进的发展格局。
(3)机关、学校、企业的内部文化设施,凡有条件对社会开放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开放内部文化设施,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第7条 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
1、文学艺术创作。
(1)充分发挥崂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其所属的书协、美协、作协、摄协、音舞协、民艺协等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艺术精品的创作机制,形成以宣传文化单位为重点、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创作格局。组织开展“写崂山·唱崂山·画崂山”系列活动,推出一批宣传推介崂山精的品力作,凸现崂山文化底蕴。
(2)以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旅游文化节、崂山国际茶文化节、国际动漫产业高峰论坛、2008年奥帆赛等重大节庆活动的举办为契机,创作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风尚、具有崂山浓郁民俗风情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崂山道教音乐、崂山民间故事、古琴研究等方向的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的文化艺术优秀成果。
(3)发挥志书“资治、育人、存史”的功能,把史志、档案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崂山区“城乡记忆工程”,真实、完整的记录崂山区城市化历程。
2、节会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办节方针,突出国际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办节特色,高起点组织好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文化旅游节、崂山国际茶文化节、国际动漫产业高峰论坛、中韩枯桃花会、沙子口山海休闲游、北宅樱桃节、王哥庄茶香风情游等系列大型节庆文化活动,为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村庄向社区“三个转变”营造良好的城市文化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区特色、经济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3、群众文化。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广泛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职工运动会、全民读书月、巾帼健身等各种有特色的文化活动。积极崂山区志愿者活动,充分体现崂山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化精神。
——整合驻区高校及青岛市文艺演艺资源,培育打造新年音乐会、民族音乐会、“山歌海韵·乡音乡情”流动舞台进社区、“情系山区·放飞希望”流动舞台进校园等一批青岛市知名文化活动品牌。
——拓展文化活动领域,推出全国校园歌手大赛、全国青少年动漫作品展示、数字电影进社区及“人文奥运”系列主题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全区群众的精神文明水平。
——变“送文化”为“种文化”,鼓励、引导各街道、社区组织举办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活动,培育、推出“放飞希望”广场文化周周演、“沙子口之夏”居民文化艺术月等一批具有崂山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艺术欣赏水平。
4、群众队伍。
——鼓励、扶持各街道、各社区因地制宜发展舞龙队、锣鼓队、秧歌队、高跷队、民乐队等特色民间文艺团体,培育壮大石老人歌舞团、山东头民乐团、东台社区京剧团等社区艺术队伍。到2010年,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一社区一品牌”的艺术队伍格局。
——按照“全民参与、重点培育”的原则,发展崂山艺术团、崂山合唱团、崂山民乐团、崂山童声合唱团等区级业余特色艺术团体,壮大东海崂山古乐团等已发展成熟的艺术团体,打造一批青岛市知名艺术队伍品牌。
——鼓励有影响的艺术家、教师和具备文艺专长的居民兼任文化辅导员,指导基层开展文化活动,建立一批业务熟练、一专多能、特色突出的群众文化队伍。
第8条 组织文化
以政府诚信建设为带动,全面推动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建设。主要包括:
1、机关文化。以建设规范、诚信的机关文化为目标,通过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统一、规范、易监督的机关形象,大力培育“忠诚服务”、“忠诚卫士”等一批机关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团队的创新力、执行力和沟通力,提高政府信用度和公信力。
2、企业文化。以建设以人为本、创新诚信的组织文化为目标,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培养员工先进的文化意识与创新精神,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形成人企合一的人文氛围。培育海尔“真诚到永远”、澳柯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等一批知名企业文化品牌。
3、校园文化。以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切实提高教师的品德感染力,加强学生社团文化建设,搭建新的校园文化活动载体,建设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校园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校风、教风、学风”三位一体、互动共进的良好育才氛围。
4、社区文化。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目标,坚持用科学理论激励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现代科技知识提高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育社区群众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营造团结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9条 校地院地文化合作
——图书资源共享。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完善全区图书配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流动图书室进社区”活动,实现校地图书资源共享。
——设施资源共享。争取驻区高校的音乐厅、体育馆、图书馆等高档次文化设施对崂山区居民免费开放,推进校地设施资源共享。
——文化研究与培训。组织驻区高校知名学者和学术骨干,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定期举办美术、舞蹈、器乐、图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居民艺术修养与欣赏水平。
——人才资源共享。与青岛大学音乐学院民乐系合作组建崂山民乐团;吸纳驻区高校艺术人才对崂山画院整合,创作一批反映崂山风土人情的优秀作品。
——文化活动合作。吸纳驻区高校艺术人才参与崂山系列大型节会活动及文艺演出;鼓励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冠名、赞助等形式,积极参与驻区院校开展的“校园歌手大奖赛”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第10条 崂山文化网
作为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平台,建设开通“崂山文化网”,并开通英语版本。
1、从政府财力持续投入等入手,制定、实施建设、宣传计划,把《崂山文化网》打造为国内知名文化网站,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宽范围整合文化资源奠定基础。
2、免费系统提供文化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发布服务,为在更宽广的范围内组织社会化的文化大生产、大流通等提供交流、联系平台。
3、开展网上文化政务,建设网上博物馆、工作室等各类虚拟文化场馆,提供灵活、便捷、高效的文化服务。
第11条 宗教文化
1、坚持 “以建筑传承文明、以文物讲述历史”原则,恢复宗教古建筑的文化活力。
(1)有选择地研究、整理、发扬以崂山道教为主要内容的崂山宗教文化,把宗教文化文物化、民俗化,发展饮食、音律、服饰、武术、典籍、书画、历史、传说等相关延伸行业、活动。
(2)把宗教古建筑的保护性恢复与吸引我国宗教文化研究人才结合起来,使区内宗教古建筑成为我国宗教文化研究的重要基地和载体,丰富崂山大旅游的历史文化内涵。
(3)按照“一个宗教古建筑就是一个特色博物馆”的思路,在恢复、抢修的古建筑中陈列相关文物、遗迹,进而发展各类特色鲜明的宗教文化博物馆。
2、拓展宗教文化的精神修养功能。充分发挥宗教文化在文化休闲产业中的“精神升华”作用,将自然环境休闲与宗教文化休闲有机结合,以宗教文化氛围为崂山休闲经济拓展更大的产业空间,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第12条 文化遗产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将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将崂山茶道、枯桃花卉种植技艺、孙家下庄舞龙、沙子口庙会、北宅樱桃种植技艺、沟崖高跷等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文物保护。
(1)加强对全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抢救征集民俗文物、反映近现代及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实物、文献资料,并依法登记、建档。
(2)公布一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修复大士寺、塘子观、神清宫、浮山庙等一批优秀历史建筑。
3、文化遗产开发。结合旅游纪念品的开发,鼓励开展文物精品仿制生产。建设崂山区文化遗产陈列室,集中展示崂山文化的悠久历史和丰富内涵。以西韩社区博物馆为重点,鼓励各街道、社区建设各类专题性博物馆。
第13条 国际文化交流
坚持“经济发展、文化开路”的原则,充分发挥文化对经济的“带出去、引进来”作用,以文化交流促进经贸交流与招商引资,打造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到2010年,文化交流项目比“十五”期间翻一番,形成多渠道、宽领域的国际文化交流新格局。
1、以韩国首尔瑞草区、美国迈阿密哥伦比亚市等国际友好城区为基础,以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为主要方向,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2、坚持实施对外经贸、招商活动“文化包装”策略,走政府间交流和民间交流并举、访问演出和商业展演并重的道路,积极组织开展艺术表演、作品展览、形象推介、图书交流、科技体育等主题活动,打造对外文化交流的知名品牌。
3、把崂山作为国外先进文化登陆中国的重要桥头堡,开展对冲性的“崂山文化周”、缔结国际友好城市等活动;利用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旅游文化节等大型节会活动,吸引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知名艺术团体开展艺术交流。
第四章 文化产业
依托青岛作为中国文化输出西方的出海口和西方文化进入中国的入海口的战略性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及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具有现代城区特色的高科技文化产业和具有崂山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产业;围绕总部经济与楼宇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动知识型服务配套产业,形成知识型服务业与总部经济互依互利、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积极争取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等国家部委在我区建立青少年动漫产业基地、影视基地、中国艺术研究院青岛创作基地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崂山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崂山文化产业园”。重点培育文化旅游、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化娱乐等四大文化产业。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崂山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三大文化产业中心,四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第14条 三大文化产业中心
1、全国知名高档次文化休闲旅游中心。依托青岛大剧院、青岛市博物馆、现代艺术中心、极地海洋世界、颐中体育中心等高档文化设施,充分挖掘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旅游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组织歌剧、话剧、芭蕾、小提琴比赛等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加强国际啤酒城的文化服务功能改造,进一步强化崂山区旅游度假、休闲养生、健身益智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2、区域性艺术品生产和交易中心。以建设“崂山文化一条街”为起点,对区内书法、绘画、奇石、面塑、剪纸等各类传统民间工艺资源,实施商品化整合。积极引导、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崂山文化与旅游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青岛市知名民间文化产品交流中心。
3、区域性动漫和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不断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动漫游戏研发制作,完善以软件产业园、上扬科技青少年道德教育动漫基地、青岛因特天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为重点的动漫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教育培训、科技研发、企业孵化、产品展示、信息交流、动漫体验等六大功能,使动漫游戏产业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的生力军。
第15条 四大创意产业园区
本着“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依托崂山区优越的自然环境与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制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环境,加快发展以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建筑艺术、影视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创意产业,建立一批各具特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1、在青岛颐中体育中心规划建设以体育健身与广告策划为主要特点的综合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大力扶持、吸引以户外拓展、运动健身、广告宣传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创意类企业汇集,形成集办公、交易、展示、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园区。
2、在沙子口街道南姜社区,利用青岛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良好的自然环境,建设以建筑艺术、工业设计、工艺制造、音乐创作、时尚设计为主要特点的综合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成为青岛市著名的艺术家聚集区和工业、建筑设计等机构聚集区。
3、以中少上扬科技青少年道德教育动漫基地、青岛因特天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为中心,重点培育以动漫制作、网络游戏、影视后制作及衍生产品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扶持吸引一批国内外动漫游戏专业人才,将其建成全国知名动漫游戏创意产业区。
4、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将软件产业园培育形成以系统集成、应用软件、网络应用、电子商务为主的专门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全面推动国家级软件园、软件出口基地的建设和大型软件企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软件企业开拓具有自主产权的软件市场。
第16条 四大特色文化产业
1、文化旅游产业。按照“文化为魂,旅游作载体”的工作理念,依托崂山风景区、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仰口旅游度假区、中心城区文化大项目等资源优势,将崂山之滨建设成为集海洋博览、观光于一体的中国最具特色的休闲海岸。结合大河东森林公园、二龙山景区等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具有高端文化品位、体验性、参与性较强的山谷生态旅游大项目;深入挖掘崂山道教文化与民俗文化内涵,培育发展会场、西麦窑、大崂等一批民俗文化村;组织举办以 “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为重点的大型展览活动,实现以展扬名、以展兴区的目的。将青岛国际啤酒节打造成为中国最著名的节庆活动,将崂山旅游文化节、崂山国际茶文化节、国际动漫高峰论坛等大型节庆活动打造成为富民强区的重要载体,推动崂山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与发展。
2、影视动漫产业。依托崂山区优越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青岛崂山影视城”,形成集影视拍摄、直播、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大型文化娱乐项目,发挥青岛世纪金典汽车影院的功能作用,推动崂山影视产业的快速发展。做好影视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策划创作一部反映崂山深厚文化底蕴的大型文艺演出剧目,吸引更多的影视剧组来崂山创作拍摄,将崂山区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电影拍摄基地。以构建“区域性动漫和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为目标,依托四大创意产业园区,做好中少上扬科技青少年道德动漫基地、青岛因特天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建设,生产出版以反映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网络游戏与动漫产品。将以《崂山道士》为代表的崂山传统文化资源以动漫产品的形式创作与推广。组织举办以国际动漫产业高峰论坛、动漫节为重点的动漫文化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动漫产业经营单位落户崂山,形成新的节庆品牌和区域文化标志。
3、新闻出版产业。大力实施名牌精品战略,扶持发展音像、报刊、出版等一批能带来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势企业,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提高新闻出版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重点发展以青岛日报社总部、青岛出版社总部、半岛都市报总部、中华儿女杂志华东分社为代表的图书、报刊出版产业,以新华书店物流中心为代表的图书、报刊销售发行产业,以青岛奥科光盘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数字媒介产业,促进崂山区成为青岛市出版物流通中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扶植、发展以青岛崂发制品集团、双台实业为重点的一批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的包装印刷工业,引导印刷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各种规模、档次、特色印刷企业并存和互补的格局。
4、文化娱乐产业。以优化结构为中心,积极推广自助消费的量贩式经营模式,鼓励娱乐企业向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歌舞娱乐场所向商业区和沿海旅游带发展。重点扶持文化品位高、有特色、大众化的歌舞娱乐项目,倡导特色经营,培育、发展半岛地区最大的文化娱乐项目——星光灿烂夜总会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文化娱乐精品。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提升文化娱乐品位和科技水平,逐步提高崂山区文化娱乐产业的整体层次。引导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培育和扶持中鲁时空、万佳等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连锁网吧企业。建设3—5家网络文化旗舰店,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推动崂山信息网络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17条 文化庄园
把观光园和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纳入文化建设范畴,大力策划、提升其文化内涵,重点打造崂山茶公园、枯桃百花园、崂山神清农趣园、金鱼湾生态旅游观光园、万里江茶场、晓阳春茶场、北崂茶场等一批“文化庄园”。
1、规划各类“文化庄园”设点布局。在城区规划建设中,按照休闲经济“上山、下乡、进城”的要求,把全区不适于工商用地的区域纳入庄园用地,把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与建设乡村型休闲基础设施结合起来,营造高级都市休闲场所。
2、拓展庄园农业生产的知识功能。积极推动庄园农业的功能重心从传统的产品供应向展览、知识、服务领域拓展。提高庄园农业生产的观赏性,增强游客的参与性。发展农业科普教育实践基地,增强农业生产的知识载体功能。
3、拓展文化庄园的休闲功能。以“仿造八大关特色”为基本方向,以高绿化率为基本要求,积极把庄园建设形式从农业生产向乡村型度假村方向靠拢,按照“一园一景观,一庄一特色”原则,积极拓展庄园生产的度假休闲业务。
4、增强庄园休闲的文化功能。有选择地借鉴茶道、茶艺等各种传统文化,汲取提炼文化精髓,设计、塑造庄园形象,营造精神感受环境,打造特色鲜明并具有强烈吸引力的特色庄园文化,推动庄园经济从景观休闲向精神休闲的提升。
第18条 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1、充分发挥“崂山”文化品牌的整合力,以始终保持我区文化创新的中心区、辐射区地位为基本要求,大力调整文化市场规模结构,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向连锁经营、规模经营、特色经营、品牌经营方向发展,变数量增长为效益增长。
2、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以中鲁时空、万佳等为代表的网吧连锁企业,以半岛都市报总部、新华书店文化大厦等为代表的新闻出版企业,以青岛崂山影视城、世纪金典汽车影院为代表影视企业,以中少上扬科技青少年道德教育动漫基地、青岛因特天盟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动漫企业,带动全行业以及整个产业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文化产业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3、坚持繁荣与管理并重原则,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重点培育和规范以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等为载体的新兴文化消费形式,发展音像业、演出业、歌舞娱乐业、艺术品市场的现代经营方式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文化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崂山辖区内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第五章 文化监管
第19条 监管体系
1、创新监管机制。以“公信文化”服务品牌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聘请社会监督员,发挥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三级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确保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转变服务观念。以开展“阳光审批、阳光许可”,“登门送证式”年审模式为抓手,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方向转变。鼓励开办适合未成年人的“绿色”上网场所和多类型的文化消费场所。建立全区文化经营单位诚信档案登记与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引导文化产业单位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提高各门类文化经营单位行业形象。
3、强化市场监管。按照“取缔非法、控制总量、加强监管、完善自律”的要求,加大对信息网络业的专项治理,完善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传播等问题,建立起网络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日常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文化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出健康、优良、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驻区各高校周边及中韩街道、沙子口街道繁华路段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整治,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查处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组织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及知识产权讲座、图片展等系列活动,增强全区居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20条 崂山文化产业协会
发展完善山东省首家文化产业协会,建立独立公正、运作规范的组织体系,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
1、以“零距离”服务为导向,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
2、完善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为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组织开展业务与法制培训,强化对文化产业经营的监督管理;组织成员开展经验交流会、学术研讨会,学习外地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企业交流搭建平台。
4、以“评先树优”为手段,激励一批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提高崂山文化产业的整体形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21条 组织保障
1、成立崂山区文化工作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把文化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评价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各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文化工作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2、增设崂山区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2条 经济政策
1、财力投入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切实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总经费投入实行逐年增加,每年用于文化事业投入不能少于区财政支出总额的1%,区、街两级对文化事业的财力投入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幅。设立崂山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建立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鼓励支持符合崂山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
2、市场准入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非国有经济成份及非文化单位投资文化产业,探索形成外资投入、社会投入多渠道文化融资体系。鼓励支持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文化领域。
3、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以各种形式投资文化设施建设、组建文化团体、开展文化活动、从事文化服务等,广泛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崂山大文化建设,逐渐形成对公益文化事业多渠道投入的体制。
第23条 人才队伍建设
1、人才管理机制。坚持“不为所有、但求所用”,以柔性、流动、松散管理方式为原则,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改革户籍、人事、产权、分配、保障制度,对高层次文化人才实行市民待遇;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共同使用,搞好合作引才;建立高级文化人才“客座机制”。
2、人才引进。以“政府雇员制”的方式重点引进一批艺术大师、名作家、名画家以及文化产业创意、策划、经营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利用崂山优越的地理环境与政策优势,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来崂山落户发展。建立“文化名人工作室”,设立“文化名人奖励基金”,充分调动“文化名人”参与崂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3、人才培养。实施“项目负责制”,推行“一人一艺、一专多能”岗位大练兵活动,重点在文学、艺术、文物、图书、市场管理、创意文化、文化产业等门类培养一批优秀文化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文化人才队伍。
第24条 实施步骤
本《规划》的实施,对于推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本《规划》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青岛市崂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具体指导。其他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支持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为加快全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本规划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区文化局负责制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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