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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采取措施确保国庆节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中国 青岛 崂山网站 www.laoshan.gov.cn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3日
  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始终抓在手上,加强救助工作软硬设施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结合国庆节期间安保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们将采取的措施是:

  一、加强救助站软硬环境建设,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收工作。

  国庆期间将救助站20余张床位重新更换了装上用品、卫生用品、和消费用品等。向流浪人员提供完善的生活和医疗服务,尤其是对受助的精神病、传染病、危重病人将先查体,后治疗,再分类及时给予救助。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和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行严格的救助站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入站告知和服务承诺制度,做好救助站的卫生和安全管理。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召开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协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规范有序地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二是针对不同流浪群体的活动特点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对活动没有规律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巡回方式进行救助,同时加强与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沟通,发现一个收救一个;对在交通点、商业区、景点等固定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的收救措施进行救助;对在社区游动流浪乞讨人员,发动社区志愿者随时予以救助。同时,我们还区别性别、民族、年龄、身体状况等,分别采取不同的收救措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救助。三是严格实行分类救助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实行开放式管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实行监护式管理;对受助人员实行男女分开、青壮年与残疾人、老年人分开居住的管理方式,女性受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三是加强宣传,切实营造良好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氛围。我们将通过设立救助导示牌、发放宣传单、发放“救助联系卡”等活动形式,提高全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引导居民参与到救助管理工作中来,让他们关心、支持我区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也让流浪乞讨人员了解国家的救助政策,引导他们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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