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对青岛市开开家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液氨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定级,在此次评级过程中,执法人员启用了标准化执法检查表。标准化执法是我区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监察事项,规范安监执法,规避安监责任。 崂山区副区长尚苏光对该次评级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在谈到执法标准化问题时,尚区长指出:试行执法标准化是我区安全执法工作的创新,一定要坚持下去,并要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不断改进,逐步完善,以适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