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政府2009年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要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开工建设崂山水库上游(崂山段)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区居民饮水安全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我区范围内崂山水库上游污水治理工作,开工建设崂山水库上游(崂山段)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沿白沙河、乌龙河铺设污水管网,将上游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强上游河道的污染治理,改善崂山水库上游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项目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崂山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市民文化中心,满足市民的文化、体育和娱乐等需求
开工建设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和档案馆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文化中心工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项目责任单位:区房地产管理局、区文化局
三、实施居民安居解困工程,逐步解决农村社区群众居住问题
推进沙子口、王哥庄和北宅三个街道办事处安居解困工程实施,年内基本完成1000套居民安居房建设,另外启动实施新一批安居解困房工程,逐步解决我区农村社区群众居住问题。
项目责任单位:区房地产管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四、关爱弱势群体,实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聋校改造项目
开工建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聋校改造项目,为全区残疾人及聋哑儿童提供托养、护理、教育等服务,提高弱势群体的居住、生活质量。
项目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教体局、区房地产管理局
五、实施山区居民饮水安全工程,逐步解决偏远山区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
实施山区居民饮水安全工程,为8个自备水源的偏远社区安装净水设施,保证2400余户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逐步解决偏远山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项目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六、完成滨海公路崂山段亮化工程,保障出行安全,提升城区形象
建设滨海公路(隧道北口—滨海公路即墨界)路灯工程,完成滨海公路崂山段亮化,完善滨海公路交通设施,保障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项目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七、实施部分中小学校改扩建工程,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设施水平
开工建设区实验小学(扩建)工程和沙子口中心小学,续建完成崂山一中扩建工程,改建崂山五中、崂山十中、宁真海尔希望小学塑胶运动场,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水平。
项目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房地产管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体育健身网络
为55个社区安装健身器材及室外乒乓球台等健身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健身场所,丰富全区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
项目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九、实施新农合惠民工程,提高筹资标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30元,新增部分由区财政一次性补贴;完成新农合信息化改造工程,实现定点医院现场结报,医疗费用实时监控;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十、实施重点河道治理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除险保安全的要求,实施张村河(南龙口至枯桃段)、土寨河(滨海公路上游约1000米河段)和白沙河(孙家桥至滨海公路部分河段)等河道治理工程,消除河道汛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责任单位:区水利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各实事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研究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 1日前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后,由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实事办理责任书,并将实事办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实事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和调度考核,确保各项实事按时保质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月报制,分别于每月25日前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提报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