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精致理念育精品队伍,既着力于理念养成,同时强化制度规制,实现了检察职业道德与队伍建设的巨大进步。
我们把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位置。通过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品读好书塑修养等活动,着力培养干警的忠诚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我们坚持以有力的规范促进检察职业道德养成。深入开展了“树精品意识、办精品案件、做精品工作”活动,建立亮点工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执法办案的公正要求落实到每一次检查与评比;建立检察官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个人重大生活事项置于党纪国法的监督之下;配套建立准则违反的惩戒制度,对反面典型深挖原因,做到不姑息,不护短。
我们提出要讲正气、育风气,让清廉蔚然成风。坚持“阳光监察、廉政问责”制度建设,强调内容大于形式,对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全体检察官实施监察问责,形成上下监督、相互监督的链条。
我们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全力打造规范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全力实现文明强检。在控申检察等窗口部门大力推行“数字控申、温情答询”,以信息化优势打造数字控申,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以全国首创的人性化温情答询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把文明落实到民生服务的每一个具体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