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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严把四关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
中国 青岛 崂山网站
www.laoshan.gov.cn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 来源:
崂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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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把制度关。严格执行《崂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针对列入《崂山区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以及协议供货范围以内的项目进行采购,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改计划”的行为。今年1-4月份我区已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91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72万元,节约率达10.78%。
二是严把范围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政府采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单位,定点采购的范围进一步增加,将办公用品、印刷业务及服务纳入定点供货采购,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强化对采购资金的监管。确定18种通用类产品为协议供货范围,截至4月底,协议供货已为我区节约资金5.5万元,节约率达7.2%。
三是严把支付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予审批资金;未经过政府采购程序的不予支付资金。经我区各部门层层把关,已基本杜绝不合规支出。
四是严把报账关。严格审核授权支付业务中的原始票据,对预算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支出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不予入账。截至目前,已纠正不合规支出10笔,金额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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