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中韩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9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585156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韩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中韩街道公开政府信息519条(其中公文法规类2条,财政财务类375条,工作信息139条);通过“微中韩”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100余条。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三务”公开栏,按照党务、政务、财务板块进行分类展示,定期更新内容,积极回应居民提出的问题,切实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同比增长3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人事信息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5件,占10%;部分公开2件,占4%;不予公开10件,占21%;无法提供31件,占6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韩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并公布了《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中韩”公众号政务信息动态常更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实行信息发布逐层审核,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阳光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街道严格按照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优化街道政务公开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阵地作用,通过多媒体多角度发力,加强主题宣传,注重发布内容图文并茂,不断增强信息发布力度,宣传成效显著。
一是报道提质增量,筑牢街道宣传阵地。2024年,街道围绕城市更新与城市建设、基层党建、文化“两创”、社会治理、便民服务、安全生产、志愿服务等主题,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报道380余篇,各级媒体刊发街道相关报道18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新闻报道25篇,《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级媒体新闻报道35篇,《青岛日报》《青岛早报》等市级媒体新闻报道290余篇,各网络媒体转发1450余篇。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打造全方位的新闻宣传格局,积极向“学习强国”平台推送稿件,累计40余篇稿件被区级平台采用、4篇稿件被省市级平台采用;在“微中韩”官方政府公众号推送街道新闻228期;发布“点亮新中韩”视频号171篇,为街道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凝聚了思想共识、增强了精神动力、强化了舆论引导。
二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24年,中韩街道编制文化“两创”工作方案,组织10个社区开设常态化培训班,累计开班20余期、开课240余节,惠及居民3万余人;承办全区邻居节,举办三届好手艺大赛,组织开展文化“两创”文艺汇演、非遗文化市集、文化夜市等特色活动10余场次,围绕非遗手工等12个方面开展培训课程210余场次。以文为媒、创新发展传统文化项目,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按照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传统文化活动;举办文化惠民进社区、进企业、读书月、文艺汇演、好手艺大赛、趣味运动会、健步行等活动400余场,惠及群众3万余人次。2024年,中韩街道文化站被评为了山东省“特级”文化站。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检查,畅通电话和线下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各类政策咨询、群众诉求等,完善群众保障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2 |
0 |
0 |
2 |
14 |
0 |
0 |
0 |
0 |
0 |
9 |
0 |
0 |
0 |
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策解读的内容、方式还有待丰富,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解读不足。二是与各部门联系不通畅,信息报送滞后,更新存在拖沓现象。
在未来的工作中,街道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片、音频、视频等接地气,易看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调度会,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中韩街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定期调度各事项进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100余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4件,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小区居民、共建单位之间多方发力,共同推进党群共建、帮办服务、帮扶救助、协商议事、志愿服务等工作。每月召开“楼院板凳会”,通过“问卷—议事—治理”三步走,无物业小区逐渐形成“有事多商量,遇事好商量”的议事氛围,让居民的难题有人回应、行动、反馈,居民的焦虑和不满落地有声,累计解决小区矛盾调处600余件,小区各项投诉率直线下降。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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