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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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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2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精准推送,服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做好发布,以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2023年共发布信息数量527条,其中崂山政务网15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同比增长13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审批手续、物业管理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6件,占34%;部分公开4件,占8.5%;不予公开4件,占8.5%;无法提供23件,占49%;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建立起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准确更新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租房分配管理、人才住房配售选房等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2.依托“崂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对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方面的政策信息进行全面解读和公开,持续细化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强化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自查自纠,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核,对常见的错别字、重复字问题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信息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444.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着重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着重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开,做到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二是继续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及公示清单。2023年高标准完成64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2户,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零基础办理指南,完成加装电梯336部。

二是通过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崂山住建”公众号及时发布公租房配租,人才住房配售、配租公告,并及时公示配售、配租情况。2023年公开面向新市民、毕业大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各层次人才群体分配1558套人才住房,包括租赁型1091套、产权型467套;面向低收入户籍家庭分配143套公租房。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6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1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多元化信息公开渠道。除传统的信息公开途径政府网站外,通过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多样性。

2.便民利民化信息公开。更加侧重便民利民信息的公开,如加强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也结合便民服务,为公众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为公众提供更为全面和贴心的支持。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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