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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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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2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贯彻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能,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2024年共通过崂山政务网发布信息数量240条,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3件,开展崂山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宣讲活动,涉及住房保障、企业补贴、工程招采等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同比增长5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4件,占33%;部分公开7件,占10%;无法提供33件,占45%;不予处理5件,占7%;其他处理4件,占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学习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最新精神,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序、发布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审核流程等详细规定;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公租房分配管理、人才住房配售选房、申请崂山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强化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自查自纠,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04.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0

0

0

0

1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1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8

0

0

0

0

1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0

5

1

1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对相关规章条例学习不深,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到位、能力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通过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租房配租,人才住房配售、配租公告,并及时公示配售、配租情况。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租房398套,面向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人才住房1033套。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险房屋住房危险性鉴定进行公示。对在建在售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对入选青岛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青岛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进行公告。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7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错峰办事需求,解决市民朋友工作时间“没空办”的难题,从2024年5月1日起,崂山区城建档案馆根据预约实行周末延时服务。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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