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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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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崂山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7条,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信息、公告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比增长6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市容环境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部分公开2件,占28.6%;无法提供5件,占71.4%;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公开信息需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正确无误。另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日常更新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采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运转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三审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登记,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优化完善相关信息平台建设,我局正在计划设立崂山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查阅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重点信息内容。另一方面,强化对发布信息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热点问题。2023年系统内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

制定信息公开年度要点,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加强对各科室的日常指导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达到相关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工作创新能力不足,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较少,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有所欠缺。二是社会化宣传科普手段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

2024年,我局将在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有力推动政府运行高效透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使信息公开成为日常工作常态,提升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政务透明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方法的学习掌握,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建设。计划建立崂山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切实推进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排查和更新,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具体到科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公开的协调运行与督促,各科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7件,其中主办26件、协办11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3件。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36件,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7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4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发布会签程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针对政务信息公开,我局专门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表,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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