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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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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重点围绕发挥政策公开的功能作用、提高公开质效等方面开展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4条,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同比增长128.5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小区绿化验收、道路养护主体、市政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占18.75%;不予公开1件,占6.25%;无法提供12件,占7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审核,所有公开的信息需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报分管领导把关审核。严肃公开,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强政务网平台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等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能力。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加强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抓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对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运维督导力度不够。部分模块信息发布存在滞后情况,影响群众及时获取有效政府信息。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夯实队伍建设。在政务公开人员配备上,坚持“年轻化、信息化”原则,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二是加大运维督导力度,及时进行信息发布。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日常检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提升内容发布的速度和质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崂山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及时公开相关城市管理政策信息,不断提质增效,保证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又快又好的完成。及时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3件,其中主办25件、协办8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7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强化制度建设,筑牢工作基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任务落实,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地点落实,提升公开质效。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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