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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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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市政设施建设等多项城管领域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8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财务信息9条,工作信息35条,业务分类信息3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财政信息293条,政策问答6条。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围绕社会关切,多渠道公开相关政策。组织“走进现场、共话民生”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政策宣讲、互动交流等形式,零距离感受项目建设成果,共话民生服务新方向。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同比增加6.2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招标投标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9件,占52.94%;不予公开1件,占5.88%;无法提供2件,占11.77%;其他处理5件,占比29.41%。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25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制定《2025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新闻发布审核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工作机制、公开主体和职责,动态更新、规范发布信息,严格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持续做好各类法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区城市管理局职责定位,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强化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优化信息供给服务。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媒体等平台对重要政策、活动等信息予以公开,积极利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传播的知晓度和便捷化。

(五)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管理与公文办理、保密工作齐抓共管,规范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查、监督考核等工作。采用集中培训与点对点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1次,开展监督检查1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高度重视区政务公开办提出的反馈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提升任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足,与公众关切的契合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主要依托于政府网站作为公开平台,政府信息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领域,围绕道路打通、城市公园建设、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主动拓展公开内容,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的联动,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提高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多渠道展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效,加大政府信息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5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崂政办发〔2025〕2号)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青崂城市管理〔2025〕15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6件,其中主办17件、协办9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7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努力将办理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效果满意”转变,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工作流程的通知》,将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方式转变为标准化、法治化、闭环式的管理体系。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