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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崂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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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 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1月1日起至 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范薛成联系(地址:崂山区仙霞岭岭路18号东塔楼1019 ;邮编:266000;电话:88999631 ;传真:88999406 ;电子邮箱:80996800@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关于印发崂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落实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6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对财政局的职责、内设机构、财政民生投入、预算执行报告、政府采购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及时公开。2016年度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预算,组织全区各部门公开了年度预算并细化到支出项目,财政公开更加到位,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透明。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把崂山政务网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充分利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等上级部门的网站,对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等事项进行信息公开,不但方便了业务的办理,而且能够最大范围地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和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财政信息等。其中公文法规、财政、民生及工作动态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网站。崂山区政务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财政信息栏目及时发布民生投入、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利用市财政局政务网、青岛采购网等平台发布各类财政信息。

  二是查阅信息服务。开通专线电话(88999631)、电子信箱(80996800@163.com)、传真电话(88999406)和信函等方式,实行人工答复;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我局现场查阅点查阅。

  三是媒体。围绕全区财政中心工作,统筹运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公开财政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通过信函方式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份,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有2份,“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1件,以上申请全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按时进行反馈。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情况

  为保证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岗位目标管理机制,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由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安排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保密定级不明,对于各类文件属于何种密级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及是否适合公开上显得较难掌握。

  (二)改进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参加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