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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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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858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对照《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崂政办字〔2024〕13号)要求,聚焦政策落地落实,紧扣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发布和反馈机制,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48条,以便民利企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崂山政务网预决算、采购等专栏,突出财政政策、预算执行、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采用文字、图文结合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查得到、看得懂。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与上年同期数量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区级“三公”经费决算、政府采购、居民收入与住房成本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不予公开2件,占40%;无法提供3件,占6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严格监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进行保密审查、公开要素和更新频率检查,全力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全面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崂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分门别类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并按要求动态优化栏目版式、整合栏目内容,将专栏打造成为全区公众深入了解财政工作的核心平台。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培训活动,日常自主钻研学习,及时与上沟通对接,了解政务公开的最新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3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优化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辅政效果相对较弱,利用政务公开助推亮点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呈现方式不够生动,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一)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辅政效果。围绕民生保障、税源建设、国资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政策解读、定期公开政策实施反馈,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采用视频、动画等多样形式,提高信息吸引力和可读性,优化公众阅读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财政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单位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崂政办字〔2024〕13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崂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今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严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5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图文结合等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人工核查并及时通报,严格落实“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的检查制度,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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