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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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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统计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崂山区行政大厦东602室;邮编:266061;电话:88997260;传真:8899726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崂山政务网发布,并及时动态发布日常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规定,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发布政策解读两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办理舆情数共计1300余件(包括回复的12345、12358、政民互动、政府信箱等渠道)。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3件,办理政协提案6件,均及时将建议、提案落实到具体科室,并提出明确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及时做好督导工作,同时在文字上严格把关,规范格式,并按照要求进行面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我局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推进、东西扶贫协作、物价管理等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公布了关于青岛市崂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部分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对口支援信息、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贴发放、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行情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为公文法规、财政信息、政策解读、工作信息、个性栏目等几大类。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内容。

  1.公文法规

  公开了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公文,共16条。

  2.规划、计划信息

  公开了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共2条信息。

  3.财政、财务信息

  公开了发改局、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及三公经费决算等财政、财务信息14条。

  4.工作信息

  公开了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动态48条。

  5.个性信息

  公开了个性信息73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6起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已按期答复,其中2件信息不存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2起,诉讼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审查工作具体由局办公室实施,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务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渠道,积极通过政务公开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重视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发改局                     填报日期:2019.1.21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0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3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0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区(市)政府填写;市级由办公厅填写)

-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分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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