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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规定,经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拟按程序取消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后,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不再出现“小额贷款”“小贷”字样,营业范围中不再包含发放贷款等需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公司退出试点后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2-88997972
崂山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