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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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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务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服务业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崂山区苗岭路15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7903;传真:88997931;电子邮箱:lsqfwyfz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崂山区服务业发展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服务业局及时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营造和谐发展的新氛围,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规范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二)形式多样,内容全面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崂山区政务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金融类信息。2、在我局办公区域公共通道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将局机构网络图、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逐一公示,为办事的群众和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3、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宣传,为金融聚集区建设奠定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高度关注、更新及时

  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规范地公开我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全部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布。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崂山区服务业发展局主要职责》;(2)人事、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其他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收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四、下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下一步,区服务业发展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局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供,形成全局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