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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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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79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崂山政务网、“崂山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86条,涵盖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多类信息。其中,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40条,通过新媒体渠道发布信息346条;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开放日宣传力度,全年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为主题举办政府开放日4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增长100%。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我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实施《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与流程。定期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和“崂山金融”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热线、网络问政等方式。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网站平台管理要求,多次对本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多种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切实促进政务运行和平台建设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规范设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业务模块,按照规定频率及时有效发布信息,严把文字审核关,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编制《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并进行公开,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于9月、11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尚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针对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开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7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崂山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进行发布及政策解读,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宣讲”的形式,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邀请70余家金融机构及拟上市企业现场参会,使企业快速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真正实现政务公开利企便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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