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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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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金融中心大厦2730;邮编:266061;电话:0532-888985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崂山政务网政务公开平台,围绕全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处罚公告送达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读热点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主动公开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财政财务、工作动态等政府网站信息115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普通群众、媒体记者等走进道路工程建设现场了解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提出在农村道路建设、公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相关材料、热线投诉、道路交通发展情况等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25%;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3件,占7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调整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崂山政务网”政府网站目前是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依托区政务网站权威发布、信息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借助其他主流新闻媒体平台宣传作用,在中国交通报、农民日报、青岛早报、观海新闻、大众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局相关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6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于交通运输相关方针政策的发布、解读较少,且形式单一,缺少多方位、多角度解读。针对该问题,我局从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拓展政策解读发布平台着手,通过增加图文、视频,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方式,扩大道路交通相关政策解读的受众面,此外,还通过其他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该问题,我局专门组织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业务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范和条例,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明确“谁上网,谁负责”“把好审查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完善,确保公开内容时效性、准确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其中市级建议主办1件;区级建议主办14,协办6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丰富“政府开放日”活动形式,邀请“双报到”社区党员代表、普通群众、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居民代表、参建单位代表等参加,现场了解我区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的基本情况,并现场检阅参建单位队伍,以公开、安全、文明施工助力崂山区美丽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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