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13)。
一、总体情况
区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崂政办字〔2020〕14 号),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助力体育事业建设发展,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促进营商环境改善优化。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公示制度。
2.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及时公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教育体育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体育民生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信息公开,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4.细化全区中小学信息公开。
细化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全区30所公办小学、10所公办初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信息公开,鼓励各学校通过“两微一端”、崂山政务网等多种途径公开学校概况、行业性政策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应急管理、办事指南、招生管理、资金管理、教学科研等信息,方便家长和社会查阅了解中小学办学情况,促进家校社共育。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崂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区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形式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班车服务合同、中小学环保教育政策文件等方面,我局全部依法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中,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编制并发布《崂山区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崂教发〔2020〕56号)、《2020年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依托“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崂山教育”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教育体育信息410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要求。推迟开学期间,引导学生尽可能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进行学习,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的学习和生活。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政策图文解读单篇阅读量达20166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协调处理本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本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四次,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崂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列入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其中主办24件、协办5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1 |
13334.6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针对个别中小学政务公开意识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崂山区中小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监督和指导力度,定期抽查,协助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主动、表述准确、发布及时、查询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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