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藏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3
字号: 【小】 【中】【大】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教育和体育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托崂山政务网及“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传递权威信息。2023年共发布信息684条,其中崂山政务网发布212条,微信公众号发表472条,有效帮助家长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等相关政策,让社会各界了解崂山教育的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培训机构办学信息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33.3%;不予公开2件,占33.3%;无法提供2件,占33.3%;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到个人。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 “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结合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崂山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信息,便于市民家长查询相关内容。组织全区40所公办中小学公开学校概况、行业性政策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应急管理、招生管理、资金管理、教学科研等信息,公开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各科室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体系和形式需进一步创新。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开展相融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落实科室、单位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开拓创新,将公开内容与新技术、新形式相结合,增加音频、视频、动画等元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制发《崂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建立日常督查机制,每月通报日常工作成绩,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3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设置教育发展、为您服务、教育矩阵三大专栏,每个专栏内设置细分栏目,做好信息收集与公开,搭建与群众沟通桥梁。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