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科创委联系(地址: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A座2007;邮编:266101;电话:88999901;电子邮箱:(lsqkjcxwyh@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9年,崂山区科创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科创委、科技局、青岛高新区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15个攻势”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科产城”融合发展理念,深耕产业组织,集聚科技资源,优化创新生态,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城高品质建设发展,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崂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题调度推进。一年来,科创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能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公开制度,指定专人每周更新部门工作信息,每月更新科技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等,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组织好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一年来,多次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业务水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1人(兼职),费用支出为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6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9年,科创委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6条,其中共性目录78条,个性目录28条。通过“创客崂山”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技创新相关信息总计526篇。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科创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靠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和创客崂山公众号。在科创委综合部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可供群众现场查阅相关信息。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度,科创委主办“两会”建议、提案6件,协办件4件,均及时将建议、提案落实到具体部门,并提出明确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及时做好督导工作,同时在文字上严格把关,规范格式。在各业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答复工作,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已按程序在政务网公开。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区政府实事项目工作任务,组织创业导师100余人次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开展提供创业咨询、企业管理、市场分析等服务,累计服务创客2000余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审查工作应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部具体实施。保密审查方式主要分为目录审查和信息审查。目录审查是对本机关、本单位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审查,信息审查是对拟公开的具体信息进行审查。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机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务信息。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一年来,科创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指定专人抓好督导工作,共计进2次信息公开保密情况审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8 | 863729.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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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此项工作虽已逐步进入正轨,但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等栏目更新条目少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借鉴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着力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条例》和《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微信公众号服务群众的功能,促进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