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工作报告,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2-88996282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人民政府东楼517室
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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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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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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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市崂山区芳芳幼儿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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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韵博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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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崂山区佰成企业管理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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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市崂山区美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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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岛市崂山区优海贝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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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岛市崂山区安亲文化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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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岛市崂山区致远人才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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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王家麦岛社区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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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岛市崂山区泰瑞嘉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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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社区卫生室-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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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石老人社区卫生室-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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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马鞍子社区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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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岛市崂山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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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岛市崂山区亿嘉琏职业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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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青岛崂山书画名家会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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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青岛市崂山区佳诺美术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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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康乐养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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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松山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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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青岛市崂山区电子商务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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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青岛市崂山区企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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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青岛市崂山区凉粉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