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低保标准、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作用。
一是兜底线,托起基本面。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青崂民〔2016〕19号),自2016年4月1日起,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650元。同时根据新标准做好对全区困难家庭的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084户23004人,发放低保金1280万元。按照翻新、大修、小修的标准,今年继续为全部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实施危房修缮。截至7月底,全区低保家庭危房修缮完工35户,另9户正在修缮中。二是补短板,稳住转化面。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老大难”问题,我们重新修订《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把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9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95%;中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自付超过3万元的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5%;年内累计救助金额提高到15万元。同时,突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这两个重点,将年度内个人自负费用在2.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施不设封顶线的全额救助;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治疗并造成家庭贫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18429人次,救助金额688.43万元。
(二)创新养老政策、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做好各项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出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经崂山区政府2016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扩大了养老服务保障服务范围,将居家养老、 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保障政策进行衔接配套。制订了《崂山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规程》,规范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办理程序。二是积极推进小型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已初步选定3家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其中明岐老年公寓已完成前期装修,新华锦养老中心预计在年底前投入使用,泰仁堂老年公寓具备消防、房屋等条件,正在准备申请筹办。三是完成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申报工作。共为全区7331名80岁以上老年人完成体检补助申报工作,申请市级体检补助资金109万余元。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社区治理服务新突破
一是健全城乡社区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崂办字〔2016〕2号),从“明确城乡社区组织职能定位、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积极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突破,破解了崂山区在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难题,提升了崂山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启动“智慧社区”建设。上半年,我局多次召开“智慧社区”项目调研说明会,并会同区智慧办、区电政办,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考察学习交流,学习了三地先进建设理念、运作模式,并确定了崂山区智慧社区的建设框架。报送了《民政局智慧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考察报告》,针对项目分别向江敦涛区长、王洵副区长汇报,并获得江区长“要统筹协调,立足好用、管用、便民、高效组织好。”的批示。目前,智慧社区项目招标工作已开始进行。
(四)改善发展环境,强化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一步优化。采取“年检+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专业财务人员现场对社会组织财务情况进行“一对一”讲解、规范,共年检社会团体56家,年检率82%;民办非企业单位366家,年检率84%。二是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改革正式实施。3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赋予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截至6月底,共为新成立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26家,换发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318家。三是继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员岗位示范及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医疗进社区等服务项目,在党员中开展“三亮三当三满意”活动,倡导党员践行社会组织宗旨,融入社会组织服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双拥建设,为部队办实事,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积极推进军地重大项目建设。截至到6月底,市政府军地联席会议确定解决的61477部队关于在部队边界设置隔离带、92330部队关于战备迂回公路部分路段整修、71271部队关于供暖配套费减免问题全部完成,进一步增进了军民团结。按照区委双包双促的要求,继续推进72855项目,完成了项目用地范围内附着物清点评估等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持续推进71271部队午山军用道路清障、401医院崂山分院营区道路维修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落实优抚政务公开、抚恤补助金发放制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了义务兵家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按提标后标准共为794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250余万元;筹资8万元,为350余名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并建立了优抚对象健康档案;春节前投入资金19.8 万元给43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慰问金(品)。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为19810元,目前已经发放到位。接收2015年退役士兵168人,并发放了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明白纸”,组织召开了退役士兵就业及培训双选会。
(六)推进怀念堂建设,改善婚姻登记环境,社会事务工作呈现新气象。
一是积极倡导推行文明祭祀。今年清明节共制作宣传板50块、横幅50条,印制《给社区居民的一封信》5000份,购买鲜菊花23万支、盆栽鲜花6000盆免费提供给居民替代烧纸上坟祭祀。与此同时在在区电视台滚动宣传我区殡葬惠民政策,倡导厚养薄葬、生态文明殡葬方式,为深化殡葬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清明节期间2个怀念堂1个经营性公墓共保障了7.5万人次、2.3万车辆的祭祀活动,确保了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型怀念堂建设。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怀念堂建设已经列入了区政府“双包双促”项目。截至目前,中韩街道枣儿山怀念堂修缮的扩建工作已经完成,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已进行完毕,目前已开展正规管理。沙子口街道怀念堂、王哥庄街道已完成场地清理、土石方开挖,档土墙施工,目前正在进行地基施工。北宅街道已完成沟崖社区第二方案选址、方案设计,目前正在进行放工前的准备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我区行政区划相关工作。目前区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及李群书记6月12日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韩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工作实施方案》。四是高标准重新装修了婚姻登记场所。严格按照国家3A级登记机关标准要求,制作不同内容的宣传展板、印刷我区婚姻登记处宣传册、印制婚姻登记便民册、更新候登大厅座椅、制作隔断等,时将颁证大厅重新进行装修,使得登记环境焕然一新,提高了利用率,加强了移风易俗宣传力度。
(七)推进惠老优待政策落实,加强老年维权工作,老龄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全区老年人办理乘车优惠卡。为落实好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积极协调公交集团等部门在全区设立6个半价卡办理点,利用两天时间集中办理了6507张半价乘车卡,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二是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孝当先,法同行”助老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了系列法律知识宣讲,建立了“孝当先”司法工作室,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及成立了崂山区老龄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八)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工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局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二是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实。结合安全月、消防安全检查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工作组织观看安全警示片、定期组织全体老人和派遣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