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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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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区民政局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持续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按照《崂山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崂办发〔 2017〕 11 号)和《2018 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8〕3号)精神,全面有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民生改善,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分工和责任,每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局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体学习政务公开要点、方案等最新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提升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按照“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2018年,我局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公开政策法规类30条,机构信息1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信息12条,工作报告1条,规划计划6条,工作信息60条,个性目录149条,信息公开前均进行了保密审查。二是受理依申请公开2起全部按时答复完毕,组织召开文明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按时办理完成年度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1件),并通过办理系统上传公示,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按照区电政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的要求,增补完善了工作总结计划、政府实事、政策解读、自然灾害救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升级“崂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动态63条,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五是按照“放管服”和“一次办好” 工作要求,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方便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惠民服务。六是依法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变更、撤销等信息分3批次在《青岛日报》予以公示,全年登记社会组织35家,其中直接登记3家。年检社会组织423家,注销6家,撤销48家,优化了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提高了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三、聚焦惠民资金,强化财务公开

    一是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按照区政府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民政局预算、决算。二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公开力度。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示范围,切实做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的公开公示工作,确保资金及时、专款专用。三是拓宽社会救助资金公开途径。除在政务网站公示外,低保救助保障对象名单和资金发放情况在社区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将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等社会福利补贴政策标准和发放情况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崂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7日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