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有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努力打造学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持续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加强常态化主动公开。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完善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细化公示内容,定期主动及时公开,全年公开政务信息300余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予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政策,运用简明问答、流程图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关于规范崂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遵守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加强部门会商协作,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信函形式申请1件、网络形式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方面,全部依法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中,已主动公开的1件,同意公开的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全区统一安排,发文公布区《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青崂民〔2020〕44号),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不断提高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编制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权力运行、政务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等,共形成公开事项清单8个方面26项。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党政方针和民生政策,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确保良好宣传效果。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反映政务公开“新做法、新模式、新成效”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等,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充分展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果和亮点,3篇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采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调度,明确各科室分工和责任,每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就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讲解,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强化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6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 | -4 | 35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 | 0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231.8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本身承担了大量业务工作,人员轮岗交流较为频繁,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对政府网站的宣传尚需进一步加强,很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仍偏好通过政务热线等途径获取信息,不习惯从政府网站直接查阅信息。三是在政民沟通方面,虽然通过系列问政活动答复和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但个别难点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群众满意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补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解决民政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保障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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