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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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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崂山政务网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通知通告等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内容规范正确。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0余条,其中公文法规6篇,规划、计划信息4条,社会救助信息50余条,社会福利和慈善70余条,社区治理24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27条,财政、财务信息80余条。按时发布2023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崂山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优化规范内部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防范法律风险。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积极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主动公开转化。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困境儿童、民办非企业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67%;无法提供1件,占33%。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各科室设置信息员,局政工办统筹调度信息收集与撰写工作,政府信息工作落实到个人,职责明确。二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确立信息报送任务、计分办法以及月通报、年通报制度,使信息报送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对信息员培训,就信息的重要性、工作简报的作用、简报的写作要求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了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对照标准,提高质量。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助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年公开政务信息260余条。三是群众需求,有机融合。公开办事机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并实时更新,为群众提供便捷详细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切实发挥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学习上级政务公开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局工作要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养老助老、社会救助等民生政策文件解读主要以文字表述为主,形式和角度不够丰富,特别是老年人的接收政策的渠道较窄,对老年人网络宣传效果还不够好。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民生政策发布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扩大传播范围,适应网络传播特点,采用图文、动漫、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民政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梳理年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对照工作要点,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细化各科室职责分工,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完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3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7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3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2023年开展满意度提升30天攻坚行动,通过整合局机关、街道、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入户发放“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社工站、养老助餐点等张贴政策海报,加大民生领域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分别在金家岭街道、中韩街道、沙子口街道、北宅街道举办五场“颐岳崂山”养老服务大集,活动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健康、送文化、送温暖”为宗旨,让老年人了解最新惠民政策。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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