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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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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健全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更新工作机制。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0余条,其中公文法规3篇,规划、计划信息7条,社会救助信息50余条,社会福利和慈善70余条,社区治理24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20余条,财政、财务信息80余条。按时发布2024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崂山区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提升解读质量,扩大解读传播范围,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运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按照“政府开放月”活动要求,聚焦广大群众较为关心关切的养老服务领域,举办养老服务大集暨“敬老月”宣传活动,就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和惠老福利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讲解。


(二)依申请公开

秉持为民服务理念,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重提高答复效率,不断提升满意率。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与去年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婚姻登记数量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33%;无法提供2件,占67%。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对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对外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青岛市集约化管理平台,推进儿童福利、老年人补贴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形式,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大厅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等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内容公开严格层层把关。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宣传和公开工作中仍存在覆盖面不足、亮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短板,特别是老年人的接收政策的渠道较窄,对老年人网络宣传效果还不够好。下一步将拓宽媒体宣传渠道,梳理惠民政策,总结做法成效,进一步规范细化,内容保障更加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民政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年度编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做到更新及时,确保公开内容齐全。及时公开重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同时,不断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对于热点信息和政务舆情及时转有关科室关注、回应和处置,重要舆情及时上报局领导。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5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婚姻登记大厅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机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将信息公开和群众需求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便捷详细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