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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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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崂山区民政局对法定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维护,并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专栏的定期检查与更新制度。2025年,已通过政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0余条,主要包括:公文法规类2篇,规划与计划类2条,养老服务类40余条社会救助类30余条,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类30余条,社区治理类30余条,社会事务及区划地名类30余条,财政与财务类60余条。此外,及时更新机构信息,按时公布2025年度部门预算等重要文件。为进一步提升政策透明度与公众理解度,区民政局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优化解读内容,并积极拓宽传播渠道,综合运用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切实增强解读的可读性与传播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崂山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开展,积极履行法定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受理与答复工作。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同比增长2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居民委员会批复、征用土地批复、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公墓审查名单、社会公益性质组织名录、养老服务机构年度安全检查报告、土地征用批复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9件,占10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强化内容审查程序,保证公开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优化组织管理机制,提升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三是着力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障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崂山区民政局注重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一是基于全市集约化管理平台,聚焦儿童福利、老年人补贴等重点民生领域,系统推进相关信息公开。二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与互动渠道。三是结合线下服务场景,依托婚姻登记大厅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增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五)监督保障

崂山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机制建设。在组织架构方面,明确专职机构与人员配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同时,依据“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实行逐级审核、层层把关。2025年度,本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中,对部分特殊群体的覆盖仍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民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儿童、特困人员等群体,其中不少人在使用网络、获取数字信息方面存在困难,导致传统以线上为主的信息传播方式效果受限。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优化线下渠道与主动服务机制,通过社区宣传、上门解读等方式,提升信息触达的覆盖率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民政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年度报告,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准确、发布及时。按要求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展与落实情况,主动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持续完善舆情监测、分析及响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职责的社会热点与政务舆情,迅速按流程处理,确保舆情回应及时有效。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5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或,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机关注重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创新,整合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婚姻登记大厅等线上线下平台,系统公开办事机构、服务事项、指南流程等信息。考虑群众需求,有效拓展政策咨询与服务的覆盖面与便利性,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实用性和公众获得感。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