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大厦东塔楼526房间;邮政编码:266061;电话:88996310;传真:88998733;电子邮箱:ldjbgs@laoshan.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加强人力资源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认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严格遵守信息的发布、审查程序,落实“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正确无误,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日常工作也及时动态发布。建立并坚持实行佩带胸牌、摆放桌牌办公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审核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两个规范:
(一)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
对社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在对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人力资源和保障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公开具体办事流程。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崂山政务网发布招聘简章、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并邀请市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参与全过程。年内,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公开信息88项,其中,及时新增或变更公开机构信息1项、涉及民生的文件14份、政策解读23项,公开民生信息9项、财政信息6项、社会管理信息12项、人事信息1项、其他工作动态信息19项,发布了《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
我局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集中地点进行行政审批和经办服务,实行“一门式”、“一条龙”服务,规范窗口授权,公开办事流程。畅通市、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积极探索采用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座谈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崂山电视台、崂山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等渠道,宣传崂山区社会保险、促进就业、人才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网民广泛参与,宣传效果良好。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就业政策、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问题,面向社会不定期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和政策问答明白纸15000多份;设立了“崂山掌上用工”、“崂山社保”、“汇智崂山”三个微信公众号,宣传法规政策,接受网上咨询,解疑社会关注,受理劳动保障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贴近民众关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区统一部署,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梳理情况,重新梳理我局职能范围内行政权力,通过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系统梳理出了劳务派遣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备案等12项监督服务事项,并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审批决定证件、救济途径等内容;梳理行政处罚事项99项,细化行政处罚职权项目裁量标准,及时通过区政务外网、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网络平台公开,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根据系统建设进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相关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已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均参加市级统筹,按照青岛市部署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更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工作面向民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的方式为主,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崂山政务信息网站及各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象可直接到各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同时,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年内未接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在服务态度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礼貌接待、热情服务,积极帮助群众协调、解决问题;能够理解群众反映问题言语激烈等特殊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群众发生冲突,妥善处理问题。二是在工作效率方面,要求及时接收区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等转办事项,在办理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来话人和转办部门;对群众来电咨询、办理事项,能积极予以解答,按规定及时办理。2015年共受理业务咨询8200余人次。三是在办理质量方面,对群众反映的我局职责范围内、符合上级及我区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问题,及时办理并集中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单独办理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办理。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及时帮助群众联系对口单位、部门。对因不符合上级及我区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而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四是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电话,在服务窗口发放评议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意见建议,对照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措施,不断完善工作。五是严格执行服务规范量化考核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现指定了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亦承担本业务范围内的部分信息公开职能。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本身已经承担了大量业务工作任务,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积极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附表:崂山区人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