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下载(www.lao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政务大厦东塔楼528房间;邮政编码:266061;电话:88996310;传真:88998733;电子邮箱:lsqrsj@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28号)精神,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加强人力资源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推动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崂山政务网上公布。严格遵守信息的发布、审查程序,落实“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正确无误,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崂山政务网发布,并及时动态发布日常工作情况。加强区、街道、中心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管理,建立并坚持实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佩戴胸牌、摆放桌牌办公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坚持“首办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坚持领导审核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两个规范:
(一)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
对社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在对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公开具体办事流程。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崂山政务网发布招聘简章、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邀请市民监督员全程参与面试工作,方便社会监督。及时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布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崂山区“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安排、创业导师招募等信息。年内,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公开信息172项,其中,及时新增或变更公开机构信息1项、涉及民生的文件28份、政策解读1份,公开工作信息84份、财政财务信息3份、个性栏目信息7项,发布了《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通过业务微信平台公开相关信息203条。共承办了10件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其中协办2件)、4件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均严格按规定及时完成了答复,并将答复意见报区政府统一公开。
(二)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
我局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集中地点进行行政审批和经办服务,实行“一门式”“一条龙”服务,规范窗口授权,公开办事流程。畅通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积极探索采用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座谈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崂山电视台、崂山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等渠道,宣传崂山区社会保险、促进就业、人才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就业政策、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问题,面向社会不定期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和政策问答明白纸9000多份。设立了“崂山掌上用工”“崂山社保”“崂山人才”“崂山微你就业”“汇智崂山”微信公众号,2017年共推送各类公开信息203条次,宣传法规政策,公开办理流程,接受网上咨询,解疑社会关注,受理劳动保障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贴近民众关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梳理我局职能范围内行政权力,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录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并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救济途径等内容,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崂山政务网公开。联合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岗,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及案前调解劳动争议服务,实现了区级劳动争议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全覆盖。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局机关及下属处级单位的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已及时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均参加市级统筹,按照青岛市部署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更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工作主要面向民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的方式为主,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崂山政务信息网站及各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象可直接到各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同时,崂山政务网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申请表格将直接发送至我局。
年内未接到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服务态度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礼貌接待、热情服务,积极帮助群众协调、解决问题;能够理解群众反映问题言语激烈等特殊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群众发生冲突,妥善处理问题。
二是在工作效率方面,要求及时接收区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等转办事项,在办理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来话人和转办部门;对群众来电咨询、办理事项,能积极予以解答,按规定及时办理。
三是在办理质量方面,对群众反映的我局职责范围内、符合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问题,及时办理并集中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单独办理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办理。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及时帮助群众联系对口部门、单位。对因不符合上级及我区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而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四是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电话,在服务窗口发放评议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意见建议,对照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措施,不断完善工作。
年内,未收到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现指定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也承担了本业务范围内的部分信息公开职能。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工作中也遇到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本身已经承担了大量业务工作任务,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条例》及政府网站的宣传尚需进一步深入,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仍偏好通过电话、政府信箱等途径获取信息,而直接从政府网站查阅公开信息的简便途径尚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信息公开子栏目较多,保障难度较大。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4.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各子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表: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