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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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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政务大厦东塔楼528房间;邮政编码:266061;电话:0532-88996310;电子邮箱:lsqrs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着眼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推动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崂山政务网发布,并及时动态发布日常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主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方便群众知情。在对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公开具体办事流程。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7件(含协办件2件),均严格按规定及时完成答复,办理结果已按规定统一通过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公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过程中,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崂山政务网发布招聘简章、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邀请市民监督员全程参与面试工作。及时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双休日预约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的公告,崂山区“金秋招聘月”等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安排、招聘岗位等信息。

  年内,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公开信息148项,其中,涉及民生文件43份(含转发市级相关文件)、政策解读10份,公开工作信息49份、规划计划信息18份、财政财务信息13份,公开了《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梳理权责清单。对外公布我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106项,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100%,其中,“即办件”事项81项,即办率76.42%;“零跑腿”事项90项,零跑腿率84.9%;高频业务均可在互联网、移动端等查询办理。印发《崂山区基层人社便民服务业务指导手册》,规范办事指南、规定办事要素、统一经办流程,实现下沉业务无差异化全域通办。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局机关及下属处级单位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均及时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编制并公开《崂山区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我区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3项基本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并入省级平台系统,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青岛就业网、青岛人才网和崂山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扎实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加强援企稳岗政策宣传,在崂山区政务网和“崂山人社”微信平台设立疫情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性文件汇编、崂山区支持企业政策库等系列政策及政策解读专题,便民查阅,便企申请。加大“政策帮企”力度,“零跑腿、零资料”让企业尽快受益,为579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602万元,稳定职工岗位18.7万个;为448家企业发放稳就业资金966万元;为875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83.50万元;精准落实技能培训政策,发放培训补贴资金1256.90万元。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月至12月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为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累计减免社保费13.2亿元,惠及企业1.46万余户,有力减轻企业负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接到1条公民个人的网络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以“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规范文本答复申请人;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相关答复意见,该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1起,人民法院已审理并驳回其撤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处理意见。

  (四)规范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

  我局工作主要面向民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方式为主,通过崂山政务网及各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象可直接到各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崂山政务网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申请信息可发送到我局。

 

  畅通区、街道、管区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工作透明度。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积极探索采用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座谈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崂山电视台、崂山政务网等渠道,宣传社会保险、促进就业、人才服务等相关政策。针对社会关注,不定期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就业政策、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问答明白纸3000多份。利用“崂山人社”“汇智崂山”微信平台宣传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指南,提供线上智能咨询查询服务,解疑社会关注,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查询服务。邀请企业参加劳动仲裁模拟庭审,引导其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劳动关系隐患,妥善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纠纷。2020年共通过短信息、各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法规和工作提示信息520余条。

  (五)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崂山政务网上公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查程序,落实“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正确无误,发布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扎实提升办理质量。对群众反映的我局职责范围内、符合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问题,及时办理并集中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单独办理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办理。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及时帮助群众联系对口部门、单位。对因不符合上级及我区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而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合理的建议意见,及时汇总上报,建议及早解决。

  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涉密信息检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凡是向外网提供或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流程,经过保密负责人审查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明确无涉密信息后统一发布。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工作信息由局统一审查、统一公开。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电话,在服务窗口发放评议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区、街道、管区人社服务平台管理,建立并坚持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制度,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坚持“首办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坚持领导审核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年内,未收到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也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工作中也遇到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本身已经承担了大量业务工作任务,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条例》及政府网站的宣传尚需进一步深入,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了解,仍偏好通过公开电话、政府信箱,甚至信访等途径获取信息,而直接从政府网站查阅公开信息的简便途径尚未得到充分利用。

  (二)改进措施

  1.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动态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2.积极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和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

  3.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网上服务、指尖服务和智能服务,加强线上政策法规宣传,以信息化建设为杠杆撬动政务服务水平再提高。做好“崂山人社”微信公众号、三建联动“人社二级系统”管理和服务升级,继续做好“一网办理”、网格员帮代办、预约延时、网上预约办理等服务。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探索推行主动性、精准性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工作,实现下沉业务无差异化全域通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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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