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崂山区食药局认真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按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提升工作水平,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沟通,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局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改善,有效的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概述
2017年,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监管所、各科室和稽查大队,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设立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频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频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按照月度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并及时公开和报送公开情况统计表,加强对全局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数量。
三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工作动态等信息;2、在局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人事、考核、审计等相关情况;3、在政务审批大厅食药局窗口设置明白纸、办事流程;4、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5、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为老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工作信息716条;个性化目录公开281条,其中餐饮信息189条,保化信息36条,药品信息56条;机构信息更新1条;公开公文法规信息15条;公开政策解读信息8条;公开政策计划信息6条;公开财政财务信息4条;公开人事任免信息5条;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2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2条;备案文件目录(不予公开)7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0条,政务微信公开的政府信息数670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学习、开展督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实施培训,加强学习。及时组织、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是工作人员能尽快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并担负起职责,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要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理顺工作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