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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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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17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监察室监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制度规范,增强公开制度的可操作性,实现了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业务流程的融合。一是工作前移。明确要求正式公文、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政府信息产生时,必须由责任人先行提出公开建议,公开建议随政府信息一起进入审批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前移到信息产生环节。二是同步审批。依托业务工作的全面网络化和流程化管理,将信息公开类型作为审批流程必备条件,审批环节中未就公开类型提出审核意见的,不能进入下一流程环节,实现了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审批。三是专人公开。公文确定为主动公开的,经保密审查后,由专人负责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实现了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拓展渠道,回应关切。充分利用“三民”活动、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政民互动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千名机关干部进千企”、巡回服务进社区、“3.15”、“质量月”等各种形式,主动走进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开通政务微信平台,主动对外发布信息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条。

  1.公文法规。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50条。

  2.财政、财务信息。公开财政信息6条。

  3.工作信息。公开了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动态56条。

  4.备案目录。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不予公开的规范性公文4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9件,已全部按期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在公开的时效性、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办事服务大厅、新闻媒体、电话短信、政务微信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多渠道需求。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