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1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600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崂山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依申请公开回复率达到100%。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省委“八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攻坚年”,市委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区委“战略北进”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多渠道公开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加强“战略北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部门“三定”方案,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任务清单”并对外发布。对本部门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要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做好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药品监督抽检、飞行检查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疫情期间,围绕社会关切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多渠道公开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的相关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公文,在“崂山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媒介综合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等方式解读公文。
扩大公众参与,举行系列活动。12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尔东城国际社区开展“市场监管在身边食安检测进家庭”现场快检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60余人参加。通过走进居民家庭,近距离与市民沟通,进一步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感知度,打通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崂山区食品安全检测突破12批次/千人,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食品抽检量由2015年的2600批次(投入260万元)增加到2020年6900批次(投入750万元),食品抽检合格率从2015年的92.8%提升到今年的98.6%,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完善,食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崂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的通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信函形式申请4件、网络形式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食品经营许可等方面,我局全部依法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中,同意公开的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不予处理的3件,其他处理的1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严格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编制并发布《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维护“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崂山市场监管”公众号,上线“微服务”“微监管”“微科普”“微动态”四个模块,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权威信息,实现对企业“无事不扰”的精准监管和企业需要时“无处不在”的营商要求。该做法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予以肯定,并在其官方微信“政务公开看山东”给予报道。2020年,“崂山市场监管”公众号366天不间断更新,共发布推文1136条。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信息发布系统,在崂山区56部电梯、6块电子大屏投放公益广告、科普宣传等内容,增强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强化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清理规范”“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等多次业务培训。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有关要求和机构改革后的各科室的职责,对我局的共享信息资源目录,认真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对重复、已划转或没有此项职能的资源目录予以删除,对名称表述错误的,填报不完整的资源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对每条事项逐项进行检查。通过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了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强化了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提高了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7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11 | 74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1 | 67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80 | -122 | 214 |
行政强制 | 17 | -3 | 5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23.49406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水平不高,网上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2021年,本机关计划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按照要求定期、高效、优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重点强化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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