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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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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1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600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印发《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聚焦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消费权益等工作,全年在政府网站分栏、分类公开信息275条,其中公文法规10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财务信息22条、工作信息45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5条,食品安全经营、特殊食品生产、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医疗机构

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信息7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提升、市场监管、食药安全等业务信息100条,政府购买服务信息25条。通过政务网站、“崂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质量报》等新闻媒体上多渠道发布监管动态、消费提醒、政策解读等图文信息1513篇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政企共话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政企座谈共谋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同比减少35.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消费投诉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6件,占66.7%;不予公开1件,占11.1%;无法提供2件,占22.2%;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印发并贯彻执行《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强化政务信息内容建设,立足单位职责,做好信息常态化发布。针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社区活动,得到抽检结果后第一时间在政务网和公众号上发布,保证群众及时获知抽检结果,提升政府回应性和群众参与度。健全信息集成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阵地建设,依托局微信公众号,聚焦市场监督管理,推送最新政策及解读、发布工作动态和提醒告诫、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服务崂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发布图文及视频信息677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食品报》、山东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561篇,借助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我局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活动,灵活组织线上线下业务讲堂,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利用区委区政府提供的政务公开培训机会,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并充分挖掘我局业务工作,提升内容质量,以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注重业务专业性和政治素养性相结合,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另外与兄弟单位的干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方面的交流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其中协办1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崂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设立“微发布”“微服务”“微监管”三大功能模块,全力实现惠企便民“零距离”,打造市场监管“微阵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型执法在崂山”专栏,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和各类政策法规,以长图、漫画、短视频、海报等特色宣传形式,全方位展示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和知识产权、标准化等各领域市场监管动态。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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