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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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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70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余条(包括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3条、规划计划信息6条、财政财务信息21条、工作信息5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133条、各级新闻媒体发稿170余篇),信息公开内容覆盖全局各项工作。同时,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让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面提升了为民服务质量,极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服务意识,增进了沟通交流。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主动公开民众关切领域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方便群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图为:崂山区司法局“政府开放日”恳谈会现场。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也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布,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较为规范。二是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坚决淘汰落后制度“产能”,确保清理后保留的文件符合现实需要,符合法治化要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季度在崂山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二是拓宽公开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中广泛传播。

  图为:崂山公共法律服务、崂山公证处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为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一是成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承担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把关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电话、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沟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按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崂山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加强。2022年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二是强化政务精准推送,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整合、汇聚政务信息资源,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条例,完善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会议,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平台栏目内容。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2021年,我单位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3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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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