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70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为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贯性和规范性,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新进行梳理和编目。在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网络、新媒体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2024年,共计主动公开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工作信息等72条,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各类信息500余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130余篇。另外,公布全区审查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4个。二是遴选134名优秀律师担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律师服务团成员,创新开展“援巡式”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024年5月21日上午在崂山公证处,区司法局邀请街道、社区部分人大代表、调解委员、居民代表参加“听民声、连民心、惠民生”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助力打造阳光开放政府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同比减少28.5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区法律顾问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无法提供4件,占80%;结转1件,占2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采集、发布的审查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审查机制,严格遵循保密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制定信息公开签发单,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再发布,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季度通过崂山政务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在全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筛选工作,共筛选出5件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栏目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栏目进行整合。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中广泛传播。三是积极开展智慧法务惠企工作,不断优化“崂法宝”线上互联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高效及时地为企业提供零延迟的响应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以政府公开工作带动单位各项工作,保质保量让政务公开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水平。三是及时调整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办公电话、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沟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202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重视,主动谋划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意识。二是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司法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4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公文严格管理,强化公开前保密审查,及时公开制发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制定232项公证清单并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对高频公证事项,实现最快“一日出证”。累计办理“一日出证”公证事项3000余件,约占全年办件量的50% 。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开展智慧法务惠企工作探索,打造“崂法宝”线上互联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高效及时地为企业提供零延迟的响应服务。二是强化人才赋能。建立对各单位外聘法律顾问提前把关制度和“三档分类推送”标准,精准匹配律所资源,分领域推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方位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助力部门依法行政。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