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统计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始终坚持把法治宣传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学习的一项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议事决策,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二)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学习效果。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学习,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2次,5个街道和统计、发改、住建、商务等各有关部门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编印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点解读资料,组织区、街统计人员开展系统学习,提升其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邀请市局法治专家为2023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初任培训班的2期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向街道、部门、企业发放《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安全汇编》60余本,结合执法检查对123家企业开展现场宣法,切实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利用专业年报会,对1000家报表单位开展统计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增设监督检查科,核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3个,1名人员已经到位。选拔2名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备考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修订《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全年检查企业(项目)123家,其中部门联合检查79家。密切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等部门的协同监督,对28名“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人选、23个被巡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对3个部门开展统计专项检查。
(五)坚持标本兼治,稳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推动党委政府、街道部门、统计系统多层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的主要精神,不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专项治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督导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充分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指导基层做好统计数据填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全年核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71家,纠治工业总产值、投资额、销售额、营业收入、工资总额等指标错报漏报问题企业83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依法统计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观念不足。
(二)统计普法宣传缺乏创新性。普法形式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三)统计执法力量较薄弱。全区“统计执法证”持有率仍未实现零突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和4个中央重要文件纳入学习议题,强化学习,加强研究,在学用结合、学思践悟上下功夫。
(二)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建设。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鼓励符合执法证报考要求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性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持证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