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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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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崂山区统计局 发文字号 崂统〔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10 索引号 73059504200020020200001
生效日期 2020-01-10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崂山区统计局
发文字号 崂统〔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10
索引号 73059504200020020200001
生效日期 2020-01-10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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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要求,按照2019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结合依法治统落实年活动,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为统计局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2019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结合市统计局“依法治统落实年”活动的要求,制定印发崂山区统计局《“依法治统落实年”活动任务分工及任务分解》,并严格组织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工作制度

  将统计法治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程,明确单位一把手做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制度建设落实到位。重新修订了《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要求,建立了各专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轨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并按照区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较好地保证了行政决策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组织举办了全区统计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累计培训20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骨干参加了国家、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执法人员数量由22人减少为21人。完成了20名人员执法证件审验,并组织1名执法证到期人员和1名新增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统计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

  (二)扎实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统计执法年度检查计划,严格落实《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依托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做好550家双随机抽查库与21人执法人员库信息维护,建立月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将集中执法改为每月常态化执法。全年共抽取100余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企业整改,有力提高企业的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权威。

  (三)深入开展行政处罚等事项网上运行,确保执法公开透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统计局高视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深度梳理和网上录入。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制作流程图表,优化内部环节,拟定示范文本,完成5个行政处罚事项及15个子项网上运行录入审核与发布,实现了流程清理、优化和再造,并将部分行政执法检查录入平台,确保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平台顺利运行。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完成了省双随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坚持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及时网上公布,适时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即保证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更确保了行政执法整个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2019年11月重新修订了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实现了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坚持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及时上报市统计局与区司法局办备案。

  (五)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资料归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及时整理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资料,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六)规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坚持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检验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坚决杜绝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将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组织部与党校,连续第二年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了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今年培训45人次。

  (二)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宪法统计法律知识考试,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竞赛考试等形式促学习助普法,实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持续创新,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提高统计普法的效能。坚持专业年报会普法宣讲制度,开辟 “统计普法半小时”课堂9场次800余人次,宣讲《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并精心挑选迟报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案情简介、适用法律、案件性质和处罚结果等方面进行解读,推动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积极落实统计“七五”普法计划。大力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颁布日”宣传等时机,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发放统计普法资料1000余份,设立展板12块,开展咨询700余人次,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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