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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崂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务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塔楼4楼;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07;传真:88999201;电子邮箱:qdlstjj@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组织机构、制度保障到位,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崂政发〔2008〕32号)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局新闻发言人。制定了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是完善统计许可事项程序,积极做好许可事项的公开。目前,区统计局仅有一项行政审批备案工作--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为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办理流程,将备案条件、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机构、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办理时间等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证考务方面的公开,及时将各类通知、考务情况加载到外网上。
三是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围绕《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四部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条款。针对每个处罚项目,根据违法行为程度,明确划分为5档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了行政处罚业务流程图,完成了业务流程调研表,编制了行政处罚文书。建立起教育、培训、处罚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新机制,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在崂山统计信息网上开通了普法宣传栏、曝光台,并充实了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市统计局外部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建立了崂山统计信息外部网站。目前,区统计局有2个内部网站和2个外部网站。充分利用企业统计“一套表”网络资源,建起了政企信息互通平台。利用党员活动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非许可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工业、投资、贸易、财政税收等全区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和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等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年初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发布了 201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88条、公文2条、工作动态33条。及时印发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并公开发行全区各部门,全年印发《2014年崂山统计》260册、《2014年崂山统计年鉴》260册、充分利用市级媒体和崂山电视台,及时发布全区统计数据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咨询、投诉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工作人员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工,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附表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一是组织机构、制度保障到位,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崂政发〔2008〕32号)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局新闻发言人。制定了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是完善统计许可事项程序,积极做好许可事项的公开。目前,区统计局仅有一项行政审批备案工作--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为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办理流程,将备案条件、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机构、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办理时间等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证考务方面的公开,及时将各类通知、考务情况加载到外网上。
三是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围绕《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四部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条款。针对每个处罚项目,根据违法行为程度,明确划分为5档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了行政处罚业务流程图,完成了业务流程调研表,编制了行政处罚文书。建立起教育、培训、处罚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新机制,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在崂山统计信息网上开通了普法宣传栏、曝光台,并充实了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市统计局外部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建立了崂山统计信息外部网站。目前,区统计局有2个内部网站和2个外部网站。充分利用企业统计“一套表”网络资源,建起了政企信息互通平台。利用党员活动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执法依据、非许可服务事项、统计信息。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统计信息、公文法规和工作动态的信息量大。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工业、投资、贸易、财政税收等全区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和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等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年初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发布了 201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88条、公文2条、工作动态33条。及时印发各类纸质统计信息资料,并公开发行全区各部门,全年印发《2014年崂山统计》260册、《2014年崂山统计年鉴》260册、充分利用市级媒体和崂山电视台,及时发布全区统计数据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咨询、投诉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工作人员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工,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