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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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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结合《2018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等共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 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塔楼5楼;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9201;电子邮箱:lstjj@qd.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抓好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了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数量、质量稳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综合统计科为牵头科室,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认真提报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对通过审核的信息由办公室及时予以公开。
      (二)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崂政发〔2008〕32号)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具体流程,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和责任,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高度重视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等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挖掘、分析,精心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2018年通过《统计公报》,崂山区政府网、青岛统计信息网等政府网站,《中国信息》《山东统计》《青岛统计》等专业期刊、《经济日报》《财经日报》、网易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经济运行分析45篇,工作动态信息176条,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建议和提案。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工作信息76条,公文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财政财务类信息13条,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等业务工作类信息43条。在青岛统计信息网区市动态、区市分析板块发布信息、分析69余篇。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渠道建设情况

   (一)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共性信息,如,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人事任免,工作信息等;有个性化的业务分类信息,如,年度统计公报、统计法律法规、崂山统计年鉴、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等。在这些公开的内容中,工作信息、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等内容多,更新快,其中,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了全区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包括工业、投资、消费品市场、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信息。另外,还发布了群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如职工工资、居民收入消费、房价动态等。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崂山区电子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普查编制工作,重点对政务工作中产生的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可开放的信息资源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了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为后期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奠定了基础。同时,利用企业统计“一套表”网络资源建起的政企信息互通平台,利用党员活动室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运行良好。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鲁行申271号,再审申请人王国强因诉被申请人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的(2016)鲁02行终790号行政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经查,王国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国强的再审申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强化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应保密必保密”的要求,印发了《保密工作方案》。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在局办公室明确两名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人员,及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崂山区综合统计中心。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工作。主要包括搜集、汇总和整理全区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能源、外经、服务业、职工工资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2018年通过青岛统计信息网、崂山区政务网、区“微崂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统计分析、行业运行简况等200余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社会各界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信息载体不多、信息内容不丰富等不足。区统计局已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动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等列为2018年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下步将紧盯问题和不足,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