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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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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8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5条;通过青岛统计信息网公开139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42条。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发布更多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解读产品,让社会公众走近统计、认知统计、了解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统计年鉴、主要经济指标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50%;部分公开1件,占25%;因不掌握信息无法提供1件,占2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崂山公众号、崂山融媒客户端等新媒体,为企业、居民提供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充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科室转变观念、协同配合,依法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如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使公开内容更加详尽和充实,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化、准确化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承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发布更多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解读产品,让社会公众走近统计、认知统计、了解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