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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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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统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主动编发各类信息204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96条;通过青岛统计信息网公开6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40条。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短视频等形式,提高统计工作、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透明度,正面引导广大工作配合、参与统计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统计年鉴、相关经济指标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50%;不予公开1件,占5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筑牢信息发布审核安全防线,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定期检查主动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平台为崂山政务网。按要求认真抓好平台管理与建设,提升政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抓统筹部署,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采集、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23年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崂山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基础不够牢。

2024年,区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统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协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根据提案内容专题研究推进,并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守正创新,丰富公开形式。邀请6位崂山名企名人和1名非遗传承人代言五经普,制作了普查宣传短视频2期,“统计开放日”期间在创新园等产业园区定向宣传,营造五经普浓厚氛围。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