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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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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共主动编发各类信息120余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76条;通过青岛统计信息网公开2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20余条。组织开展主题为“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的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借助12.4第11个国家宪法日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统计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讲解统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统计工作的认知,正面引导广大群众工作配合、参与统计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时限等,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及时对网站栏目信息内容进行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平台为崂山政务网。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对政务服务平台的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和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维护,有效保障平台平稳运行。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公开“业务信息”中的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等。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领导讲话、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2024年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崂山区统计局积极响应信息公开需求,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但面对不断变化的信息公开形势,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不及时,数据解读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

2025年,区统计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准确公开包括数据解读以及经济运行分析在内的业务信息,做到对统计数据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创新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增进社会公众与统计工作的距离,让统计工作宣传融入社会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统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4年青岛市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崂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协办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国家调查队青岛队组织市县国家调查工作人员到优秀调查点崂山区康城社区开展观摩活动和现场践学活动,统计调查氛围浓厚。区统计局积极进行活动宣传,撰写宣传信息并获2024年12月16日《中国信息报》刊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