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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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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共主动编发各类信息110余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4条;通过青岛统计信息网公开2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0余条。组织开展主题为“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的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视频轮播、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解读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普及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重要知识,亮出了崂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成绩单”,增进了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更好服务统计改革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减少67%。申请内容为统计守信企业名录,我单位不掌握该相关政府信息,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予以告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时限等,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及时对网站栏目信息内容进行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区统计局着力推动平台功能优化与服务延伸。实施平台内容精细化维护,完善“发布前预审、发布后巡检、定期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等核心栏目进行动态监测与结构优化,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分类清晰、查询便捷。

(五)监督保障

为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区统计局于2025年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实施过程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常态化督查范围,按季度检查公开内容的合规性、时效性与完整性,并建立问题台账与整改销号机制。二是强化能力支撑,组织开展面向全局业务骨干的“政务公开与数据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数据发布保密规范及舆情应对策略,提升全员公开意识与实务操作能力。全年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相关投诉或举报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崂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持续改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二是队伍专业化素养仍需锤炼,公开信息的精准度,以及对新媒体环境下的公开要求适应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6年,我局将聚焦问题短板,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强化主动公开与解读深度。健全信息发布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数据、政策及时准确公开。探索开展统计开放日线上答疑活动,建立群众反馈收集与回应制度,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与长效管理。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内容策划与新媒体应用能力。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推动公开工作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统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以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感知度为目标,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与载体,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贴近社会、贴近民生。成功承办青岛市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紧扣“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主题,以图文展板、实物展示、数据图解及短视频等形式,直观展现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现场吸引了众多市民、企业代表和媒体参与,有效搭建了统计部门与社会公众面对面沟通的桥梁,增强了统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亲和力。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